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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关于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工作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7 点击量:456

       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徐文斌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嵊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对此会议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工作中还存在案件执行力度不够与海事法庭的联系协调不够完善、程序性工作仍欠规范以及外岛工作力量尚显薄弱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海事法庭的联系协调,完善涉海、涉渔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帮助解决渔民往返舟山本岛的舟车劳顿之苦,维护渔民切身权益,努力在实践工作中、在点滴服务处体现司法为民理念,提升司法公信权威。

二、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司法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流程和标准,完善内部考核考评办法,加强案件检查和案件监督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注重自律和他律并重,通过加强监督制约来促进规范,“倒逼”规范。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打造“阳光司法”,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审判等司(执)法行为的信息公开力度,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等制度,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真正树立起法院的司法权威和法官的公正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作风纪律教育,优化法官队伍结构,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坚持重心下移方针,不断完善“法官联系社区”制度,进一步充实外岛乡镇司法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