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陆伟副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嵊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对此会议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工作中还存在联系基层还不够紧密、程序性工作还不够规范、法律监督工作有待加强、监督手段刚性不足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司法观念。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刑事犯罪,运用检察职能保护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入基层,夯实群众基础,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按照法律规定和检察工作规律,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完善内部考核考评办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注重办案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围绕检查办案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制定严格规范的办案程序和操作细则,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提升司法能力为抓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日常监管和纪律约束,切实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注重监督实效,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