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刘珊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嵊泗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了具有海岛特点的针对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会议指出,尽管我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养老服务模式相对单一、养老需求与资源紧缺矛盾日益突出、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氛围有待加强等问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进一步的加快落实。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一是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和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站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二是要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志愿者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和养老服务设备等方面的规范化“软件”投入,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二、注重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力量的培育。扩大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在利用网格化管理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各级组织的优势,想方设法,积极、主动地培育各种类型的志愿者队伍,并将她们有序地、长久地引入养老服务体系,为政府减压,为社会服务。
三、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针对各乡镇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尤其是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上,一旦涉及比如空余、废弃但可充分利用的厂房、学校、村社办公老房子等存量房产时,就会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给县、乡(镇)二级财政和有限的土地资源带来压力。对此,县政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对在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