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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施桃、刘丽梅、郭琼洁、潘颖莹为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金水娟的嵊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