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提请的关于陆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提请的关于欧海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提请的关于林森同志任职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邵永康请求辞去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
三、会议合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嵊泗县2014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关于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工作,一是县财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二是按照新《预算法》第97条的规定,从2015年开始,应按年度着手试行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准备工作。三是对我县各部门长期所挂的“死账”、“呆账”等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应视情做出清理。四是进一步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年初预算约束力,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细化工作,严肃财政纪律。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的监督管理,对国有资本项目投资要慎重。关于审计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的审计力度。二是继续加大对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造价审计力度。三是在强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继续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四是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引以为戒,以敬畏之心,严肃对待财经纪律。会议批准了《嵊泗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四张清单一张网”开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提请的关于胡志平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胡志平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会议合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嵊泗县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关于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一要充分考虑下半年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开工计划的不确定性,全力以赴加快现有在建项目的进度,提高重点工程的开工率,努力完成今年的投资计划任务。二要主动接受上海自贸区辐射,努力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三要加快落实我县紧密型海洋联合执法举措,实现县属涉海部门海洋执法职能并轨整合,切实解决我县海上行政执法职能交叉、错位、缺位等问题。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一要充分挖掘税源,全力组织收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继续加大对专项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强化资金统筹,盘活资金存量,进一步保障再分配过程中各项事业支出的需求。二要严格执行预算约束力,继续加强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行政经费支出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职能,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要以全面落实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我县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在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上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并实施有效监管,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关于《增补、调整2015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的报告》。
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提请的关于施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建议、意见重要性的认识。提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相互沟通,及时办理,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二要进一步提高建议、意见办理质量。一是把好交办关。政府在转交承办单位时,要认真研究建议、意见内容,根据事权、财权,更加合理、科学、准确地确定承办单位;二是把好答复关。各承办部门的答复内容在答复代表前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查把关,防止出现站在部门的角度答复代表提出的全局性的建议、意见或答非所问的现象;三是把好质量关。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牵头做好各项工作,对代表反馈“基本满意”的建议、意见要认真对待,属于办理落实不够的,要加大工作力度,限期落实;属于解释不到位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大建议、意见办理的落实力度。对难度大、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综合性和政策性强的建议,要抓紧会诊,列出计划,合理布局,逐步解决。同时,对在答复中承诺近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对已列入计划的,要抓紧落实,使计划尽早变为现实;对受政策条件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能够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把对建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作为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建议、意见办理的进展情况以及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同时,要严格执行并进一步完善重要建议政府领导领办制度,实施承办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通报、考评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建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海陆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彻底清除“三无”渔船、违规渔具,真正把捕捞强度降下来,把东海渔业资源修复好。二要抓住机遇,积极谋划,维护好嵊泗渔业生产秩序。县政府要借“一打三整治”专项治理行动的东风,巩固成果,加强对保留渔船的监管,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照章办事,对现有船只进行注册登记,严格渔船进入与退出管理机制,防止整顿后再次死灰复燃。三要落实渔民转产转业,切实解决转产渔民的生计问题。鼓励渔民向生态渔业、休闲渔业转变,把转产转业纳入政府“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有效提高渔民就业技能,拓宽渔民就业门路。四要继续做好岛礁资源保护工作,保护好海岛生态环境。特别是对嵊山岛礁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政府要继续加以重视,加强执法力度,维护前期取得的成果。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把科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建议政府在“十三五”规划制定中,要突出科技工作和科技项目的统筹安排。二要强化政府主导,主攻海洋经济。应紧紧围绕海洋经济这个主阵地,加大科技创新服务的范围和领域,做深做细传统渔业,科技引领养殖产业,拓展高新技术新领域,做到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激发我县海洋经济的生机与活力。三要把握科技发展规律,加大科技投入。一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经费保障,建立科技研发基金,通过科技创新来引领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人才,稳定队伍,落实各项人才优惠保障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多种类型的创新平台;四是扎实做好科技创新服务,科普惠民工作,加大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提请的关于顾晓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二、会议依次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司机关关于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关注民生热点、难点,更加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司法公信度。二要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审判等司法行为的公开,加大司(执)法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权威,努力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注重抓好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完善内部考核考评办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确保司法严肃性和公信力。四要加强内部管理和流程管控,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外部监督来促进规范,“倒逼”规范。五要注重抓好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司法队伍业务能力。另一方面,要给予一线工作人员更多的关心、重视,在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建设、机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随后,会议对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提请的关于郭文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郭文杰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潘利民的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和《洋山区域开发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继续做好新建项目立项及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严肃性。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上,尽可能避免中期调整的随意性,除个别重大建设项目或重点工程确需调整(新建)外,要认真把好审核关口,确保人代会通过计划的严肃性。二要继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督查成果的转化。县政府要高度重视督查报告中提出和反映的问题,尤其是对有碍于项目顺利实施,以及可能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的,应严肃对待,高度重视,确保廉政建设的深入。同时,要严格考核,不断强化督查,确保考核成果对推进工程进度、财政资金合理投入的转化作用。三要继续坚持机制创新为引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地。深化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加大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大教育、卫生、医疗等民生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高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的时效性,不折不扣兑现各项政府承诺。
三、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和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站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二要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志愿者人员的知识及技能培训和养老服务设备等方面的规范化“软件”投入,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三要注重加强社会养老服务力量的培育。在利用网格化管理服务的同时,充分运用各级组织的优势,想方设法,积极、主动地培育各种类型的志愿者队伍,并将她们有序地、长久地引入养老服务体系,为政府减压,为社会服务;四要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针对各乡镇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比如涉及空余、废弃但可充分利用的厂房、学校、村社办公老房子等存量房产时出现的难题,给县、乡(镇)二级财政和有限的土地资源带来压力。对此,县政府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反应。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再造绿岛”工程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再造绿岛”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美丽海岛”建设,以打造“森林嵊泗”和“海上花园”为目标,继续加大对绿化造林的投入,进一步加强景观林、水源涵养林、防火林带、生态防护林的建设,确保“再造绿岛”工程取得良好成效。二要进一步提升绿化造林质量。大力培育乡土优秀树种 ,着力保护好海岛特有珍惜植物;进一步加大“四边三化”建设力度,着力建设一批集景观建设、林相改造、生态涵养于一体的彩色健康森林;结合“色彩村庄”建设,逐渐建成一批绿色村庄、花园社区、果树庭院等一批绿化造林精品,为美丽海岛建设添光争彩。三要进一步做好“二防一抚”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防范、严控野外火源,重点预防和控制祭祀用火等违规用火行为,严禁带明火上山;加强森林防火的硬件投入,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防火装备能力建设,做到人防和技防统一;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结合我县实际,分段划片落实防治责任,全面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巩固我县森林绿化的成果;做好造林抚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工程,建立抚育机制、确定抚育模式、科学合理施工,提高生态修复功能,及时将森林抚育工程纳入承包造林系统,进一步提高苗木绿化美化成活率,加快成林速度。
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提请的关于解延海同志免职的议案。决定免去其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同意接受其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三、会议初审了准备提交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草案。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各项先进表彰的决定。
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1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勇提请的关于邵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决定任命邵雷为嵊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方顺红为嵊泗县公安局局长,免去王引权的嵊泗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三、会议审议了准备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