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58件,办结1038件,同比分别上升41.54%和38.96%,收结案均为近十年来首次超千件。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1件,审结79件,同比分别上升21.88%和29.51%,判处罪犯103人,同比上升19.77%。审结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21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件,审结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4件,有力保护了公民人身、财产及社会公共安全。加大对妨害公务、涉毒犯罪、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1件。依法审理违法破坏岛礁资源、非法捕捞水产品和倒卖船票等本地新类型案件3件,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稳定。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审结简单轻微刑事案件23件,占刑事结案的30%,平均审理天数5.2天,当庭宣判率95%。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765件,审结714件,同比分别上升62.66%和60.81%。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通过司法程序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68件,同比上升70%,标的金额1228.96万元;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5件,同比下降27.35%,标的金额2441.33万元。通过裁判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审结涉及人身权、健康权等侵权类纠纷48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133件,调解撤诉率为72.93%。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协调,妥善处置了原塑化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的破产财产,完成了破产财产分配;立案受理了2006年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嵊泗首起破产案件即昌盛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目前已成功拍卖主要破产财产“学府”轮,为该案后续审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支持监督行政执法。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发挥好行政审判的司法审查职能作用。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4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件,均准予执行。就规范行政处罚事项、文书送达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提升本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与行政机关间的良性互动,应邀为全县干部学法大会及相关行政单位就新《行政诉讼法》进行授课,帮助行政机关理解和适用新法。
探索高效执行机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97件,办结231件,同比分别上升6.80 %、下降1.70%;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741.59万元,清偿率32.52%,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12.65个百分点。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通过互联网查控机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2件次,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1人次,通知银行冻结金额5284万元,实际冻结金额51.10万元;查封房屋10套,经淘宝网司法拍卖房产3套,成交金额154.95万元。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全年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58个,首次运用城区大型LED电子屏幕等媒介滚动发布拒执“老赖”照片及信息61条。加大“点对点”协助网上布控力度,落实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对26名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实施布控,成功控制住11名被执行人,对其中3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促使7名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二、坚持依法履职,推进法治嵊泗建设
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助力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针对旅游季节购票机制改革、非营运车辆临时调用、岛礁资源保护、“小飞艇”整治等县域内有关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开展审判业务研讨,从法治角度分析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供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参考,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积极派员参与县委县政府部分重大问题决策、群体性事件处置、重大信访事项处置等工作中法律问题的论证和会商,提供法律建议。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对104件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委托、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6件,培训基层调解组织人员130人次。抓好“法官联系社区”党建书记项目各项措施的落实,深化法官联系社区对接工作机制,全年法官走访联系社区解决矛盾纠纷21件。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到偏远乡镇社区就地办案53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1人次5.8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3人次19.05万元。进一步完善海事纠纷化解机制,配合宁波海事法院在嵊泗开展海事巡回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代为接收立案材料42份,送达法律文书16份,协助执行22件。
大力深化法治宣传。精选我院办结的典型案例汇编成《以案说法》(2014年版)作为普法材料,免费发放给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社区、企业等共计1800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与县电视台合办“以案说法”、“庭审直击”等法治专栏,制作“说法类”情景剧,增强全民学法、守法意识。挑选业务骨干组成普法团队,为党政领导、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开设专题法治讲座11期。结合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组织举办送法到偏远海岛等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法治宣传范围与受益人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执行惩戒工作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发挥司法指引功能。
三、坚持革新求变,审慎推动司法改革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坚持依法及时受理,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及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并说明理由。加强立案咨询和诉讼指导工作,当事人起诉材料不齐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努力避免让当事人为立案来回奔波。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486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9%。挂牌成立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功能,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建设,开通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及接访功能,在立案阶段调解简单民商事案件82件,化解信访案件14件。
探索刑事审判中心机制。突出庭审中心地位,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组织了一次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中心机制示范庭,市政法委及市区两级政法系统、律师协会50余人观摩了庭审视频直播。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讨论交流公检法司机关围绕审判进行刑事办案活动的具体操作规则,起草了《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操作办法》等指导意见,努力确立科学合理的诉讼架构,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环节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提高刑事诉讼整体水平。
推进法院“互联网+”建设。顺应“互联网+”新趋势,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司法审判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逐步推行庭审记录改革,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刑事、民商事案件采用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有效提高庭审效率。自4月1日起,共有201件案件实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施行电子案卷远程调阅,实现归档案件同步扫描,在两个法庭立案接待大厅内设置“电子查阅窗口”,方便海岛当事人异地查阅诉讼档案。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累计公开判决书547篇、录入失信被执行人395人。开通嵊泗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互动式司法服务,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四、坚持固本强基,夯实司法工作基础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三级联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督查”,采用民意调查、案件抽查回访、庭室自查、个人自纠等方式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查摆,认真整改。开展代表、委员座谈,主动听取工作评议,归纳梳理意见建议,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整体水平。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参与旁听庭审共计15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90件,陪审率97.73%。
严抓法院队伍建设。重视思想引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制定机关党员管理考核细则,规范党员干警考核体系。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新《准则》、《条例》,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继续在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集中学习邹碧华法官等全国法院先进典型,引导干警争当公正廉明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实行干警个人廉政诚信档案管理,开展审务督察,构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职权。
注重业务能力提升。加大青年法官培养力度,鼓励干警参加集中培训、在职研究生教育、司法考试等,不断推进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累计参加省高院、市中院培训32人次。拓宽干警培养锻炼渠道,选派年轻干警到普陀法院挂职、到基层法庭轮岗,丰富干警工作阅历,提升办案能力。开展裁判文书点评工作,以授课方式对上半年生效的90份判决书进行逐案评析;年底又由承担民商事审判任务的业务庭室开展裁判文书交叉点评,提高审判人员责任意识及裁判文书论证说理能力。加强法警队伍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警械具使用、擒敌技术和突发事件演练,顺利通过省高院法警总队考核。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嵊泗县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仍有待提高。部分裁判文书说理不够、存在差错瑕疵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打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司法服务态度仍需改进。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态度冷淡,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尚有不足。三是司法改革还面临诸多困难。司改过程中,新旧体制、新老观念的碰撞不可避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勇于担当。对此,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支持,努力改进和克服。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进司法改革,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大局意识,服务发展新形势。持续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好发展、改革带来的相关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更加密切关注并加强对嵊泗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研判,妥善处理经济下行形势下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推动经济创新转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好嵊泗社会和谐稳定。
凝聚改革共识,落实司改新任务。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带领全院干警进一步端正心态,以司改的大局为重,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措施,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改革法院内部审判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巩固法院“互联网+”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服务审判管理、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
严格公正司法,把握法治新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贯彻刑法修正案(九),依法打击犯罪行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执行好涉民生案件,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落实立案登记制,不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打造过硬队伍,开创工作新局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实履行职责。强化业务能力培养,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警示教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严格约束干警业外行为,建成一支公正、清廉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代表大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嵊泗蓝色海洋经济发展、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和全县“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