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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办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1 点击量:3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 “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3月11日,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人大办公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县人大办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确定了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责任书》要求各科室责任人要承担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营造浓厚氛围,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县人大办负责人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人大办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人大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制定的“六项规范”、“十八条禁令”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三是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地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始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措施、办法落到实处,不断推进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通过“签字背书”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了人大机关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完善了压力逐级传递,为“两个责任”的落实规范了考评细则、明晰了追责源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