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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夏玉雪辞去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6 点击量:464

(2016年3月31日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夏玉雪同志因年龄到限辞去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