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市委专项督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达的带领下专程到我县就中发〔2015〕18号和浙委发〔2015〕21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县委书记徐张艳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舫分别从县委和县人大两个层面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县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和浙委发〔2015〕2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并就做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健全会议制度、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市委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上的努力和成效,认为嵊泗县域虽小,但工作经验较多,内容务实。县委在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在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方面,乡镇人大机构配置完备、代表联络站运转规范、人大工作经费保障。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方面,建议嵊泗要通盘考虑代表换届选举与村级换届选举的无缝衔接,合理界定选民所属身份,确保所选出的代表能有效履职;在健全乡镇人大会议方面,建议乡镇人代会可以在会议内容和会议形式上进行创新,进一步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和履职积极性。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虞曙红、李锡年、范富强,县委组织部长林静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