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日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加强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县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亚舫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马海龙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李锡年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孙 斌 县纪委副书记
李 峰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 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士申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栾建华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周晓龙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虞曙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陆 伟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虞桂宏 县公安局政委
刘珊君 县民政局局长
郭松芳 县司法局局长
王兴军 县财政局局长
龚伟杰 县总工会主席
邵晓玲 团县委书记
孔爱芬 县妇联主席
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周晓龙(兼);副主任:周爱君、林斌柯、金波、卢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