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定于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召开,会期半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人事任免事项;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的情况报告;
4、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5、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饮用水水质及水源地保护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参加对象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请假。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县人民政府负责人;
2、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3、县委组织部负责人;
4、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5、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
6、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7、部分县人大代表。
三、其他事项
1、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各一式60份于9月23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会议时间:下午2:15;
3、会议地点:县人大二楼会议室;
4、请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