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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动态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30 点击量:400

    2016年9月2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菜园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亚舫,副主任虞曙红、李锡年、范富强及委员共13人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邵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寿利根,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水利局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亚舫主持。

    一、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叶维平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访室主任职务。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县政府办负责人陈其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做到领导有力、措施有力、督办有力,办理质量明显提升,代表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指出,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总体效果不错,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代表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办理工作还是不够平衡,部分单位“重书面轻落实”,缺乏深入细致的调研,答复针对性不强;二是承办单位定位不够准确,交办前承办单位选择不够准确,造成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难度增加;三是承办工作连续性不够,很多单位对上一年或上几年未完成的B类件不再关注,造成有些建议重复提、多次提的现象。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或闭会以后,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是各承办单位法定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代表建议办理和落实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贯彻实施。各承办单位对此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严格掌握办理程序和要求,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办理工作化为推动发展、转变作风、联系群众和接受监督的自觉行动。二、进一步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在办理工作上,按要求规范性的答复代表建议,这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狠抓落实是办理工作的核心、灵魂和落脚点。因此,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作为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过程。杜绝“重答复、轻落实”的行为,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为推动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的努力。三、进一步重视办理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办理质量。请上来面对面协商办理,走下去勘察实情、现场办理是多年来办理工作中最快捷、最有效、最成功的方式,这一做法应当全面推广运用,必要时可作为一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根据《办理情况征询表》反馈,凡是与代表见面协商的,代表满意程度就高,反之则低。许多代表建议虽然都是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和实际需要,但由于政策、财力等因素影响,暂时或长期不能解决的情况时有发生。办理这样的建议,如果简单地文来文往,代表一定会有意见。如果能面对面真诚地沟通、解释,承办单位与代表们之间就会多一份理解和谅解。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的情况报告。决定批准嵊泗县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的决议。

    四、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王兴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并以电子表决的方式,决定批准嵊泗县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和债务计划的决议。

    五、会议听取了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听取全县饮用水水质及水源地保护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