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央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5 点击量:988
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嵊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许央国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王志龙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罗奇辉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洪光裕同志为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局长;
张 勇同志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志龙同志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国军同志的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刘珊君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兴军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唐平波同志的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