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嵊泗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4 点击量:900

2017年2月8日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嵊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嵊泗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财税改革发展任务,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县财政预算运行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税职能进一步发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3亿元,为上年可比口径的110.0%,为调整后预算计划的100.2%。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来源23.9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亿元,上年结余5749万元,税收返还3067万元,营改增过渡方案体制结算地方分享基数返还6014万元,省、市其他转移支付收入10.29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亿元,调入资金4000万元。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亿元,为上年的112.2%,为调整后预算计划的98.3%,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6年,完成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亿元,为上年的95.4%,为预算计划的83.9%;完成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亿元,为上年的80.8%,为预算计划的87.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6年,完成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54亿元,为上年的143.8%,为预算计划的127.0%;完成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7亿元,为上年的166.1%,为预算计划的125.8%。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6年,完成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9万元,为上年的102.3%,为预算计划的97.6%;完成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9万元,为上年的102.3%,为预算计划的97.6%。

二、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效果

    (一)科学统筹谋划,增收节支成效进一步显现。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及税收政策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在组织收入上,坚持围绕税源内、外两条线抓收入。对内主要以持续强化监控为抓手,通过第三方涉税信息比对、推送企业税收风险、强化重大涉税事项监控等措施组织收入;对外主要依托洋山深水港,通过财政扶持政策,将招商引税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2016年,全县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7.3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52亿元,因全面推行“营改增”同比减少12.9%,社保基金等非税收入3.82亿元,同比增长44.7%;全县国税部门组织收入2.37亿元,剔除新扩围“营改增”收入后同比增长6.5%。同时,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在预算支出上,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25.9%;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约1.83亿元,用于政府重点及民生项目。

    (二)加大公共投入,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坚持以民生优先为导向,全力支持民生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2016年,全县用于民生支出16.4亿元。一是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各阶段教育资金保障机制,继续推进贫困学生救助、助学等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重大文体宣传活动。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渔农村文化礼堂提质工程,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公益性民生工程投入,做好特惠菜补贴政策及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的补助落实。二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保障600多个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就业创业、创业小额贷款贴息等。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及公立医院的设备购置投入,进一步完善全县就医硬件条件,并继续做好渔民养老保险补助工作。三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用于“美丽海岛”、“再造绿岛”、“五水共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整治渔农村环境卫生。同时,立足海岛实际,把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美丽海岛”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和保护碧海金沙资源相结合,累计投入资金9500万元。在省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基础上,结合全省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现场会以及“美丽海岛”建设,累计整合资金9100万元打造美丽乡村,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质。

    (三)助推经济发展,服务大局作用进一步发挥。继续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通过财税杠杆的撬动,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安排资金5.55亿元,用于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区域统筹发展。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探索建立政府产业基金,通过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嵊泗县美丽海岛投资发展基金”,用于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主动对接浙江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成功申请省农业基金5亿元人民币用于马关围填海工程。继续助推贻贝特色产业现代化发展,累计申报5个建设项目,总投资1958万元。继续加大旅游发展投入力度,全年安排旅游发展资金1100万元,推动海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产业化发展。拓展海岛旅游经营模式,同意县旅游投资公司引进现代专业酒店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将花鸟定制旅游委托经营管理,以尽快推进“到灯塔去”项目落地。

    (四)加快改革创新,财税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稳步推进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工作,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缴款。根据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将政府非税系统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进行对接,并确定银联、支付宝为代收机构,非税收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2016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5年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的公开工作。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嵊泗县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在支农政策清理整合和政策分类的基础上,切实解决专项资金管理分散、绩效不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支农政策设定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配置,明晰政策管理工作流程,加强支农政策外部监督力度。深化国资改革,继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修订完成《县属国企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县属国企重大事项管理操作指引》、《关于深化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并逐步推进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进一步加强国企负责人和国企员工的考核管理。

    (五)严肃财经纪律,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加强债务预警分析,防范债务风险。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21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券5亿元,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处于安全警戒线内,我县债务安全、可控。二是做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2016年,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县发改局(金融办)对定存9个月的2.7亿元财政资金首次公开招投标,我县6家商业银行(信用社)全部参加招投标。招投标采用暗标方式竞标,以资金综合收益年利率为第一标的。从招投标结果来看,资金综合收益年利率为2.07%,比基准利率的1.23%上浮68.0%。三是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县渔农部门提出支农资金分配意见,县财政结合当年预算予以统筹安排支农资金分配,对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水利建设与发展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美丽乡村现场会、涉渔资金等9300万元进行了分配,资金安排优先考虑涉渔、涉农重点工程,并将分配结果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少数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不到位,预算公开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7年财政经济形势。

    2017年,是落实各项财政管理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县财税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入方面,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不稳固。同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的减收效应将进一步显现。支出方面,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改变,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增支需求依然较大,财政收支“紧平衡”已成为新常态。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17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县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的总目标,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推进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县与乡镇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有为组织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强化风险意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衡健康发展。

    (三)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2017年,拟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0亿元,为2016年可比口径(因“营改增”政策调整后的口径)的111.0%。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期23.63亿元,拟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亿元,与上年持平。剔除地方政府债券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7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7亿元,为2016年的102.5%;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9亿元,为2016年的91.1%。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7年,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5亿元,为2016年的93.6%;拟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8亿元,为2016年的94.1%。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7年,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0万元,为2016年的104.8%;拟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0万元,为2016年的104.8%。

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切实抓好2017年预算执行

    2017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不断优化财政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制度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等各项财税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意识和绩效观念,硬化预算约束和税收刚性。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继续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并根据实际需求及风险可控的情况,适度举借地方政府债券。

    (二)优化结构惠利民生,服务经济促发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的原则,完善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各项政府实事和民生事业以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薄弱村转化的财政保障工作同,并筹措资金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依托财税政策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国资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发展港口物流、海岛旅游等产业,加快产业集聚,促进转型升级,夯实经济税源基础。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在“美丽海岛”建设及渔民转产转业中的产业引导和撬动功能。

    (三)推动重点专项改革,盘活资金促效益。继续加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力度,切实打破现有专项资金“多、散、小”的格局,通过改变资金分配和扶持方式,发挥专项资金在产业升级转型中的导向作用。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严格将结余资金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避免二次沉淀。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监督促规范。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指标。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聚焦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等核心业务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抓好内控制度的执行,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继续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