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五年来,各项工作均有新的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4490件,办结4475件,结案诉讼标的金额总计5.02亿元。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343件,判处被告人457人,其中对36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64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68件95人;依法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盗窃、危险驾驶等案件163件175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15件24人。妥善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倒卖船票等本地新类型案件6件18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对104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后适用了缓刑。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为35名刑事被告人指派了辩护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操作办法》等三项具体制度,确立科学合理的诉讼架构。制定《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操作规程》,按该流程共审结轻微刑事案件56件,平均审理天数5.3天。
“规范指引”化解民事纠纷。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引导当事人在社会生活中树立法治意识。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17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4.33亿元,可调案件调撤率71.05%。注重保护涉案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诉讼难题,审结财产权属、侵权纠纷、劳资纠纷等案件396件;妥善处理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26件;规范融资、担保等法律行为,依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33件,结案标的额2.68亿元;注重维护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交易,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案件298件,结案标的额5212.95万元。顺利审结了昌盛海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9件,其中判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6件,占31.58%。依法审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征收等案件56件,对其中符合法定条件的46件准予强制执行,准予执行率82.14%。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参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7次,到行政机关讲课、专题研讨16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2004年至2013年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供建议。
“凝心聚力”破解执行难题。攻坚克难,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共执结1381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6947.23万元。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深化执行查控、执行征信、执行惩戒措施。通过互联网查控机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642次,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641次;查封房屋85套。加大执行惩戒力度,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98人,对其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电视台、户外电子屏曝光104人,限制出入境4人。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机制,对下落不明、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网上布控99人次,从杭州、宁波、定海等地成功布控26人次,其中拘留14人,执结案件21件;配合兄弟法院布控到位21人次。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目标,落实“四查一谈话”制度,规范终本案件执行程序,组织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执行、夏季集中执行、执行案款清理等活动。
二、努力践行能动司法,推进平安嵊泗建设
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组织干警围绕嵊泗经济社会发展中反映的社会热点及法律问题开展调研,先后就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旅游季节购票机制改革和非营运车辆临时调用、小型高速快艇整治等问题开展研讨,从法治角度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情况反映》《要情专报》等共27篇,上报县委或提供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注《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组织干警召开专题研讨会2次,对该条例草案稿提出了书面修改建议。强化审判延伸服务,针对岛礁资源保护、婚姻登记审查、房屋继承公证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7篇,促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其中1篇司法建议被省高院评为2015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推进诉调无缝衔接。发挥司法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引导作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网格双向联动机制,提请县委政法委向各乡镇转发《嵊泗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诉前联调机制。建立“庭所对接”工作模式,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庭所对接”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相关民事纠纷调处的经常性沟通。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对家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144件。五年来,经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处等多元化调解机制共化解纠纷493件,诉调衔接成功率18.12%。设立并坚持“裘法官热线”,深化社区联系法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主动为涉诉群众和人民调解组织提供司法服务。共走访、联系社区65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37件。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落实判前评估和判后监管工作,探索引入外地籍商会参与缓刑考察工作,并会同社会管理部门进行回访帮教。共对88名拟适用缓刑人员进行判前调查,对25名缓刑人员开展判后回访,有力配合了社区矫正工作。建立涉诉信访预警机制,共对39件案件实施社会效果风险评估。积极参与每年两会、十八大、“G20”杭州峰会期间等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树立规范涉诉信访秩序的正确导向,采取预约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共接访106人次,化解80件,终结信访程序1件。同时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每年挑选典型案例汇编《以案说法》,赠阅给乡镇、社区等共计5000余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通过推荐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送法下乡、上街普法,与县电视台合办“以案说法”、“庭审直击”法治专栏、制作“说法类”情景剧等活动,扩大办案社会效果,增强全民学法、守法意识。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的功能。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立案咨询和诉讼指导工作,当事人起诉材料不齐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立案1781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9%。2014年,我院创建了“海岛法庭诉讼服务一体化”便民举措,在院机关、2个法庭设立服务窗口,提供辖区内立案一体化、案件流程信息及电子诉讼档案查询等服务,共有73位当事人享受到异地立案、异地查档等诉讼服务。积极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等服务平台对接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运用网络和移动应用技术,搭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律师服务、案款退缴费系统等“智慧平台”,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可以参与部分诉讼活动。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功能,在立案阶段调解简单民商事案件334件。
深化便民为民机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黄龙巡回法庭和4个巡回审判点共巡回审理案件183件。结合渔区审判特点,开展候潮开庭、假日法庭、夜间开庭等服务,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13.90万元,对40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31万元。针对基层群众关注的海事纠纷诉讼难问题,与宁波海事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2013年3月,宁波海事法院嵊泗巡回审判点在我院设立,双方当事人均为嵊泗籍的海事纠纷可就地审理。四年来我院共协助受理海事纠纷125件、执行36件、送达49件,缓解了海岛渔民海事诉讼难问题。
深化阳光司法工作。顺应法院“互联网+审判” 改革,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定《司法公开标准化操作细则》,落实省高院36项“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任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在案件流程各个节点,自动向当事人发送立案、审理和执行信息告知。完成5个高清数字法庭的改造,对1867件案件庭审进行录音录像,开展远程视频庭审3件。在淘宝网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共对涉及房屋、公司股权等23件拍品进行了网拍,其中拍出房屋14套(间),房屋成交率77.78%,总成交额为760.28万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裁判文书1578件,向社会公布查阅法院诉讼档案“预约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查档服务。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5次,邀请400余人走进法院,主动将法院工作重点、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等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树立廉洁司法形象
严肃纪律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整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在每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以“廉政党课”、“专题讲坛”等形式夯实全院干警思想基础,以“我的核心价值观”、“法官心语”等主题展开研讨征文,推进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实行干警廉政诚信档案管理,开展审务督察,构筑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重视建章立制工作,梳理、编纂规章制度60余项,促进法院工作规范化。以加强党建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官联系社区”等机关党建品牌争创活动,营造全院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五年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示范单位;共有9个集体和16名个人受到三等功以上的表彰,其中立案庭法官裘红同志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落实司法改革。开展法官员额制改革,按照省高院规定严格审核入额资格条件,已完成首批13名法官的入额工作。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一是“盘活资源”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制定出台《民商事案件分配操作办法(试行)》,打破按照庭室进行分案的格局,院机关民商事案件实行滚动分案,合理配置了审判资源。二是“强化责任”调整文书签发权限。明确院庭长办案权责和文书审签范围,规定除疑难复杂案件外,裁判文书一般由主审法官审签,强化了法官办案责任意识。三是“庭审提效”改革记录方式。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刑事、民商事案件采用录音录像方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自2014年4月1日起,共有557件案件实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庭审记录改革适用率占开庭总数的45.28%。四是“数据系统”管控案件流程。修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严格诉前调解、庭前阅卷、文书制作等节点要求,规范审执过程。
加强业务建设。五年来,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健全法官再学习机制,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212人次。注重案件质量,共评查案件3816件。坚持法官导师“一对一”传帮带制度,并创新机制丰富青年干警审判工作经验,共有7名干警到定海、普陀法院挂职锻炼、16名干警岗位轮训、下法庭锻炼。2012年制定出台《书记员、速录员工作规范》,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2013年完善审判业务研讨机制,四年来共组织审判业务研讨17次,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2014年创建“法官说法”7个课程库,组织法官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提供“菜单式”法律讲座。2015年开展文书点评工作,分别以授课和交叉互评方式对100余份裁判文书进行逐案评析,增强了裁判文书论证说理能力。2016年搭建“法官讲坛”营造全院比学赶超氛围;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及疑难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提高法律适用能力。
五、完善接受监督机制,坚守司法公正理念
始终把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公正廉洁司法的保障,落实接受监督的各项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有关法院工作的各项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先后汇报了深化司法监督、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工作情况。高度重视有关法院工作的代表建议,2件建议均按期办复,并将有关建议转化为推进法院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监督案件执行共224人次,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完善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发表意见的法定职权,五年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498件,陪审率达94.11%。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化平台,认真回应社会关切。
五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除了法院全体干警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重视、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改革新形势下,法官队伍大局观、协调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能力、主动钻研精神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海岛法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如何留住人才以及专业人才本土化培养等问题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认真落实相关举措。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化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履行法律职能化解社会矛盾,规范司法管理促进公正高效,精准服务国家战略和新区建设,全力推进法治嵊泗建设。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更加注重促进发展。围绕新区建设新任务,进一步增强司法应对的主动性,强化对全县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区域的司法服务,保障我县“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加强府院联系,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整规范经济社会秩序,依法妥善处理经济转型升级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社会风险评估。积极参与社会依法治理,认真调研依法保障加快改革、改善民生、发展旅游经济等方面的涉案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发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
二、坚持司法为民,更加注重保障民生。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推进家事审判理念转变,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努力改善执行环境,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力争到年底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指标。进一步完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构建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的新型诉讼服务中心,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深化完善“法官服务社区”制度,加大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力度,开展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无讼岛、无讼社区创建。
三、坚持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公正高效。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措施,以员额法官“1+N”模式组建审判团队,科学配置审判资源,进一步完善民商事案件分案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质效评估、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法官履职的监督制约。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通过类案指引,统一裁判尺度。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通过信息化实现审判执行全程留痕,规范司法行为。推进精细化审判管理,运用审判执行质效数据把握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效。
四、坚持提升素质,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把从严治党贯穿于从严治院始终,以党建带队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文明岗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法官的精神境界和职业操守。加强法官业务培训,通过开展法官讲坛、审判研讨会等活动提升法官专业素质。完善年轻同志到诉讼服务中心、法庭轮岗制度,增强做群众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改进法院工作短板,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有信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在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嵊泗蓝色海洋经济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