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召开,会期半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人事任免事项;
2、通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
3、审议通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4、审议通过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二、会议参加对象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请假。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县人民政府负责人;
2、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3、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
4、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下午2:15;
2、会议地点:县人大二楼会议室;
3、请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会议。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