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平波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顾晓阳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央国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竺士俊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方顺红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王志龙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郭松芳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罗奇辉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方雪华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洪旗明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伟波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洪光裕同志为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局长;
杜 军同志为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 勇同志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孙梅雪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小飞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徐 海同志为县旅游局局长;
阮伟海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 峰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虞海军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