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原定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召开,会期一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会议建议议程由原定的7项调整为现在的10项,其中增加项为第3、6、10项。
1、听取县政府关于部分机构职能调整的报告;
2、人事任免事项及宪法宣誓仪式;
3、补选市、县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6—2025年)的报告,批准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16—2025年);
5、听取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政府关于县中心福利院工程情况变动的特别说明;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
9、审查并批准县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
10、听取县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报告并作出决定。
二、会议参加对象
列席人员增加县公安局负责人,其他参会人员不变,调整后的参加对象如下: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请假。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县人民政府负责人;
2、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3、县委组织部负责人;
4、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旅游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人;
5、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
6、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7、部分县人大代表。
三、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上午8:30,下午2:15;
2、会议地点:县人大二楼会议室;
3、请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会议;
4、请相关单位将原先提交的会议材料回收,并按新的会议安排一式65份于12月12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送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峥峥;联系电话:5089013(666435)。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