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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7 点击量:515

 

20171214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

    会议认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内容翔实,结构合理,编制规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合我县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决定批准《嵊泗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县不动摇,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要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提升生态文明水平。要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各项目标如期完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