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12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局长唐平波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17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其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市对我县“美丽海岛花园微城”、“无违建县”创建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项目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总体来说,进展情况良好,报告内容和反映的问题较为客观,项目、工程进展数据符合实际,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城乡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增进民生福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县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重点投资工程在建设当中还存在着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合同管理不规范、政策要素制约明显、工程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困难和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决策,集思广益立项目。要聚焦新时代新矛盾,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社会主要矛盾,围绕“十三五”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通过政府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方式,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布局规划,为我县谋划项目、推进项目、建设项目打好基础。
二、梯次建设,滚动实施推项目。坚持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完善项目动态推进机制。要按照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报批一批、开工实施一批、竣工投运一批的思路,实现项目建设梯次推进、有序衔接,防止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而盲目立项,导致工程进度不佳、影响项目实施效果的情况发生。
三、优化服务,精心保障助项目。要强化项目跟踪服务,加大项目督查力度,科学比选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严格要求按照项目标准规范实施,同时要强化要素保障、统筹项目间内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努力形成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