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12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住建局局长洪旗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部署落实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推进有序,重点突出,攻坚有力,经过一年的工作和努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极大地改善了城乡环境,提高了城乡品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群众参与度不高,部分群众配合不够密切;部分线路梳理工程质量不高,部门间配合协调不够密切;环境卫生、城镇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尚需尽快建立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统筹指导,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队伍力量,做好对基层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指导督促第二批整治乡镇,及早谋划相关工作。各专项部门要齐心协力,按各自的工作计划任务要求,分头推进各项工作,并加大力度做好对乡镇监督和指导,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指导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组织实施。要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我管理、自我养护、自我约束,形成“环境秩序、人人有责”的观念和氛围,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参与者、管理者。
二、围绕行动目标,抓好工程质量。要善于总结第一批完成整治任务乡镇在施工建设和环境卫生及城镇秩序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积极做好第二批整治乡镇的有关工作。要尽快确定2018年整治计划项目,及早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工程质量和进度。要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内容等整治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精神,牢固树立工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投入最省、工程最优、效果最好。
三、坚持建管并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随着工程项目和整治工作的逐渐完成,要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管理养护和建立长效机制上来,要着力构建好建管并重、以管为本的长效机制。一要长短结合,做到制度化管理。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既是现在整治的重点,也是管理的重点,要确保这六个方面都有人管、能管到位,要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动形成现代城镇治理体系,确保常态长效。二要标本兼治,做到整体化管理。既要大力整治看得见摸得着的外部要件环境,更要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生活习惯、文明素养和乡风民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小城镇整体文明水平,改善小城镇内部软件环境,做到“面子”与“里子”整体进步。三要因地制宜,做到特色化管理。既要完成综合整治的每一个规定动作,落实小城镇基础工程建设规划,又要充分挖掘各乡镇的人文特色和文化底蕴,结合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一镇一品,创造出每个城镇与众不同的个性和魅力。
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