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嵊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嵊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新预算法各项规定,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为上年可比口径的111.1%。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来源预计25.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69亿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调入资金0.1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为上年的102.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0.14亿元(其中:上解省级支出0.0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7亿元),支出合计24.22亿元。
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0.92亿元。
重点支出预算完成情况:教育支出2.54亿元,增长0.4%;科学技术支出0.37亿元,增长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45亿元,增长14.9%,重点保障全国沙滩排球赛、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亿元,增长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亿元,增长16.3%,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节能环保支出0.29亿元,增长6.9%;城乡社区支出1.35亿元,增长20.3%,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林水支出7.23亿元,增长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亿元,完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整预算的100.2%,为上年的168.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来源预计6.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1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16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5亿元,完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调整预算的100.2%,为上年的204.3%。
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0.32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为上年的98.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为上年的91.8%。社保基金收支同比减少主要是,在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中,包括2014年10月—2016年12月的清算收支。截止2017年年末,社保基金结余3.7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为上年的105.9%。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为上年的105.9%。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21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债务限额控制政府债务,截止2017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71亿元,全部为省财政厅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当年新增债券5.5亿元。
(六)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县政府认真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稳增长,促转型。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依法组织收入。结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地税合作机制,强化重点项目税源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依托洋山港区位优势和辐射效应,培植壮大本地可持续增长税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企业入户嵊泗。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2017年向省财政厅争取到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提高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的保障能力。盘活存量资金8159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首次实施PPP项目运作,对我县国省道改建工程实施PPP模式。做好“蓝海牧岛·枸杞贻贝产业综合体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采取政府引导、实体开发、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推进渔民“减船转产”工作,对35艘“减船转产”渔船发放补助资金6715万元,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安排旅游发展资金3000万元,助推全域旅游建设,持续增加国有资本投入,重点实施景区景点打造,提升旅游产业品质。
二是惠民生,优生态。落实上级出台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停征、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免等政策,共计减免各类税费0.69亿元。全年用于民生支出17.35亿元,增长5.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全县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5.1%。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政策,推进贫困学生救助、助学等政策落地。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计划,保障重大文体宣传活动,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促进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公益性民生工程投入,推进散楼和危旧房改造,做好海水淡化、生猪及“菜篮子”等补贴。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大学生就业创业、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购置和改造升级,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机构运行和居家养老投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海岛生态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环境卫生整治等项目投入力度,共计投入财政资金1.6亿元,着力保障特色美丽海岛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抓改革,谋发展。健全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按照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完成“政采云”上线。开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首次以竞争比选的方式进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7个项目择优入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新一轮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结合“双下沉、两提升”建设,出台资金扶持政策。列入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争取省级村级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试点补助资金800万元。完善国资委议事规则,规范国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加快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监管、全县国有房产土地资产管理等办法;制定共保联合体运作方案,将财政、国有资金购买的商业财产保险,统一纳入共保体;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成立交投、旅投公司党委,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完成全县43家控股以上县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四是强管理,防风险。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加大对历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的收缴力度,共计收缴各类专项资金1064万元。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做好全县债务规模控制工作,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严控债务率超警戒线,严防政府债务违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共安排财政资金7.2亿元用于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严格项目资金拨付,控制项目超概行为。规范社区村集体经济资金存放,研究出台《关于规范社区村集体经济资金存放的意见》,对社区村集体经济资金账户、增值保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对“嵊泗县渔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专项、2015年风情小镇打造项目、小康体育村亮灯工程、市场局及小洋山管委会物业管理”四个项目实施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337万元。出台《关于重申财政支出公务支出开支标准和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对津补贴发放、赞助捐赠、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等十一个事项的开支标准和纪律进行重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税收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一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快,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个别部门预算公开离规定尚有差距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18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结合对2018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并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财税改革的总体要求,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全力支持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
(二)2018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严格坚持依法治税,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负各项政策措施。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防止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统筹推进、分类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改革,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
2、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根据财政收入和财力状况安排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运行和保民生。继续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项目,除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确定的增支项目外,县级部门不得新开口子。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3、围绕中心工作,促进统筹协调发展。围绕奋力推进“六个浙江”和“四个舟山”建设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的资金保障。计划安排资金1.48亿元,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深化美丽海岛建设,支持美丽海岛攻坚提升工程,加大“五水共治”、垃圾外运和垃圾分类保障力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重点支持海岛生态建设和绿化彩化建设。
4、围绕民生改善,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民生导向,做好政府实事及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推进惠民政策加快落地,支持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有效整合部门扶贫资源,加大扶贫资金统筹力度,发挥扶贫资金的扶贫效益。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统筹财政支农资金,支持“三农”重点领域和项目。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拟安排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为上年的108.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期25.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92亿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8亿元。
拟安排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亿元,为上年104.7%,加上预计上解省级支出0.07亿元,支出合计25.27亿元。
收支相抵,实现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拟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亿元,为上年的100.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预期4.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7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16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2亿元。
拟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亿元,为上年的65.6%,扣除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5亿元,为上年的109.3%。
收支相抵,实现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拟安排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亿元,为上年的104.4%。拟安排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8亿元,为上年的106.8%。截止2018年底,社保基金预计结余3.79亿元。
(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拟安排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为上年的129.0%。拟安排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0万元,为上年的129.0%。收支相抵,实现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
2018年,继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计划向省财政厅争取新增债券3.5亿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期为22.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71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
三、认真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
(一)在深化改革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增强财政体制机制活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继续深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完善和细化乡镇财政体制管理,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和职责;推进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工作,加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机构建设进度,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在促进发展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培育涵养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改革方向,依托区位优势和政策辐射效应,通过设平台、强管理、优服务,大力培育税源。发挥部门、乡镇职能优势,调动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积极性,积极广聚税源。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和国有资本的导向作用,引领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我县经济发展中,积极培育发展港口物流业、海岛旅游业等产业,加快产业集聚,促进转型升级,夯实税源基础。加快推进政府产业基金运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在蓝色海洋经济发展、特色美丽海岛建设中的产业引导和撬动功能。
(三)在保障民生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原则,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强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保障,重点支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支持文化惠民体育惠民工程,继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加强财政支农惠农扶持力度,优化政策扶持方向,将财政支农惠农政策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向调整到“保供给、促增收、优生态”上来。
(四)在防范风险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守住财政风险的底线。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承担起债务管理的主体责任,不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违法违规出具承诺担保,坚决制止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分析,研究制定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严格基金征缴和监管,把好政策口子,拓宽筹资渠道,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五)在财政监管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制定《嵊泗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支农项目资金的跟踪落实,对基础设施、农田水利、海洋保护等支农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防范内控风险。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充分发挥政采云平台在规范操作、提能增效、精准监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2018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和建设特色美丽海岛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