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我县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1件(不含上年旧存171件),同比下降4.38%;办结1088件,同比下降1.18%;同期结案率101.59%,同比上升3.29个百分点。
一、主动融入大局,营造公平正义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新收刑事案件77件,审结73件,同比分别上升11.59%和4.29%,判处被告人111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件14人,其中重大毒品犯罪案件2件9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严厉打击涉互联网新型犯罪,审结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件3人,审结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罪等案件5件16人。35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被依法判处非监禁刑,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1.53%。严格落实最新刑事司法政策,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注重受害人权益保障,34.6万元赔偿款落实到位。落实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积极开展追赃、退赃工作。
(二)护航经济创新发展。落实市中院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五大会战”的意见》,妥善审理涉我县重点工程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4件,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有效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审结金融纠纷52件(诉讼标的额2071.43万元)、民间借贷纠纷192件(诉讼标的额5073.45万元)。加强府院联动等破产审判机制建设,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受理强制清算案件4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件。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资源优势,为我县创建“无违建县”、花鸟乡“到灯塔去”等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应邀为县委县政府、县委党校、县妇联等部门以及全县公务人员学法培训班授法治课17人次。
(三)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海上“枫桥经验”,提出“无讼岛无讼社区”的建设目标,努力打造海岛乡镇、社区矛盾纠纷成讼率持续下降的良好局面。我院进一步深化坚持多年的法官联系社区制度,制定了《深化“法官服务社区”制度》,8个法官服务团队与辖区内所有社区村建立司法服务对接机制。根据社区干部及群众的司法需求,确定个性化司法服务内容,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用法治思维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矛盾纠纷。全年,法官服务团队走访联系社区共150人次。据统计,我县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调解组织化解各类民间纠纷827件;同期,我院受理民商事案件467件,同比下降24.80%。
二、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浙江高院倡导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探索创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方式,努力打通立案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化与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的海事司法协作机制,为当事人提供直通式跨域立案服务19件。探索延伸立案,分别在黄龙、花鸟两个海岛乡镇挂牌设立了“诉讼服务联络点”,实现了所有乡镇立案服务全覆盖,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不出岛在家门口立案的便捷平台。建成新型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增设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材料转接、档案查询、执行接待等窗口,方便当事人“一站清”办理除庭审外的所有诉讼事务。2017年7月,我院具有鲜明海岛特色的工作做法在全省法院“三大机制”建设推进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二)保护民生权益。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67件,审结483件,同比分别下降24.80%和21.72%。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人身侵权纠纷案件33件,诉讼标的额321.93万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87件,同比下降45%;建立家事纠纷诉调衔接机制,视情邀请社区干部参与调解,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5.52%。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理了我院首例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为我县打造全域旅游提供便捷的诉讼平台,快速审理了一批涉外地游客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坚持司法救助制度,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2454.39元,为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5191元。
(三)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兼顾公共利益需求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新收行政案件10件,同比减少1件;审结14件,同比增加6件。判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4.29%。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7件次,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审结涉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5件,同比增加4件;其中准予强制执行9件,在审查期间因行政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撤回申请6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件,促进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进一步优化。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紧紧围绕“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两办”联合下发了工作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构建起“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新收执行案件454件,执结459件,同比分别上升13.78%和19.22%;执行到位总金额3352.27万元,同比上升48.12%。反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效的三项核心指标均得到明显改善,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分别上升15.8和13.31个百分点,终本率(即以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的方式结案占总结案数的比率,以这种方式结案的案件理论上可谓暂时执行不能的案件)下降15.8个百分点。依托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并实际冻结被执行人款项1017万元,查封房产77处、船只1艘;实行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全年出勤50人次;布控被执行人116人,同比上升110.91%,实施司法拘留15人次,同比增加7人次;在法院院内新设立一幅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曝光“失信老赖”,曝光被执行人数量同比上升90.70%;加大对公务员、党员等特殊主体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向县监察委员会通报备案48人次,基本实现了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置业、投资、高消费等方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科学组建8个审判团队,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员额法官在团队中的核心作用。推行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明确院长、副院长办案数量,全年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9件。落实法官助理和司法雇员制度,任命4名法官助理、招录了4名临时司法雇员,合理配置审判辅助人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54件221人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98.40%。探索执行团队改革,建立以执行服务大厅为前台、指挥中心为枢纽、执行团队为办案基本单位的执行模式。将执行人员编立为3个执行团队,分别负责执行裁决、执行实施、辅助执行等执行事务,执行效率明显提升。2017年,同期执结率101.1%,同比上升4.61个百分点。
(二)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诉机关、侦查机关的沟通,规范证据收集指引工作。完善证人出庭制度,先后组织了公安机关鉴定人等3名证人到庭作证。强化诉辩平衡,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刑事辩护率为100%,其中因各种原因自己未请辩护人的15名被告人系由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对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区分不同情形合理简化庭审程序,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8.49%,平均办案天数15天。
(三)继续推进大民事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随机分配操作办法,对院机关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通过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立案调解程序。共有46件被纳入快速审理机制,平均审理天数11天;78件案件引导至驻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或委托调解。在随机分案基础上,对一些特殊疑难、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采取指定分案的操作办法,完成最优分配;其中,院领导办理的29件案件,均系随机分案后由各审判团队再推荐出来的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行每月质效评估通报,并纳入法官业绩评价体系。
(四)科技助力提升质效。依托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办案信息全程留痕,科学运用质效评估数据,不断改进工作。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388个案件适用庭审录音录像记录,适用率居全市法院首位。实现了宁波海事法院与本院(包括法庭)审判庭的视频同步直播,当事人可“足不出岛”参与海事案件出庭作证等庭审活动。探索互联网公告和电子信息送达制度,缩短办案周期。规范案款管理工作,全面推行“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款发放平均天数27.03天,比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天数缩短14.15天。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建立网拍房产由银行提供按揭机制,提高网拍成功率,网拍标的数8件,成交5件,网拍总成交额1397.5万元。注重诉讼和文书电子档案的规范开发利用,我院档案室被评为全市首家“浙江省法院示范数字档案室”。
四、加强法院管理,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一)从严治院强化司法廉洁。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通过开展主题宣讲、党日活动、书法比赛等活动,强化党员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责任清单、重大事项报告、违纪案件剖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专题作风纪律教育整顿、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等活动,对照剖析,防微杜渐。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了以转变司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审务督察工作,对审判执行是否规范、工作纪律是否严守等内容进行督查,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通报。
(二)持之以恒加强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实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38人次。优化队伍结构,选拔县管后备干部1名、90后年轻后备干部2名;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法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6人,占三分之一。举行宪法宣誓和入额法官宣誓仪式,增强职业尊崇感。由院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执行工作例会11次,专业法官会议6次,指导各业务条线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院领导带头开示范庭,评查庭审活动90件,提高法官庭审技能。利用周末时间,开设“法官讲坛”9期15讲,首批13名员额法官实现了全部“登坛开讲”;组织“审判业务研讨会”4期,对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努力营造爱学习钻业务的氛围,提升业务水平。
(三)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邀请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干部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及座谈46人次;赠阅《以案说法(2016年版)》千余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办理检察建议2件。构建阳光透明司法机制,落实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和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各类司法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布生效的裁判文书353份、直播庭审20件。坚持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常态化,及时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
一年来,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处于新时代新跨越的发展期,社会矛盾纠纷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为法院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带来新的挑战。二是法官队伍素质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个别案件的裁判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上还不够理想。三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仍需努力,社会诚信体系、执行联动机制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不能”和“执行难”应予正确区分的理念还需全社会进一步认同。四是司法廉洁建设任重道远,极个别干警违反党纪政纪,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牢记公正司法的使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护航我县决胜全面建成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忠诚履职保障发展大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服务保障全域旅游、渔业改革、城乡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通过司法实践活动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法治嵊泗建设。坚决打击和惩治赌毒、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正确审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关口前移,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社会成员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深化改革促进司法公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成效。探索更加符合审判权运行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法院内设机构体系与人员管理制度,为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更加方便、智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治理。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的新途径,让公平正义以更加可见可信的方式实现。
三、司法为民维护合法权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密切关注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呈现的新特点,依法履行职责,衡平各种价值。要结合法院自身实际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综合运用好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手段。要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完善执行联动各项机制,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有新突破。继续推进“三大机制”建设,进一步丰富诉讼服务形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四、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队伍清正廉洁。要将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学习党章,确保队伍忠诚可靠;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要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激发干警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队伍活力,努力建设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身处新时代,我院干警将以更高的责任担当,坚定法治信仰,勠力践行新时代新要求,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和建设特色美丽海岛、决胜全面建成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司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