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嵊泗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嵊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依据《监督法》《预算法》和《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已在会前组织代表进行了初步意见的征求和审查,现根据各代表团的进一步审查,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初审建议,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7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代表们认为,2017年,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这一主线,按照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所通过的目标任务,以深化改革、持续推进的态势,狠抓落实,负重奋进。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已基本完成了2017年的预期目标和任务。
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要素制约破解有待加强。产业链发展和融合程度不够,新业态培育不足。二是有效投资后劲缺乏,持续增长缺少大项目支撑。在建重大项目及相关重点工程推进缓慢;重大项目储备少。三是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不够充分,美丽海岛建设质量还需提高。
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经会议审查认为: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县人民,坚持“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生态立县”总战略,主动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对我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尤其是“以全域景区打造为目标,推动旅游产业品质提升”、“以渔民转型增收为导向,做实渔业产业发展基础”、“以小城镇综合整治为抓手,厚植美丽海岛特色底蕴”等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尽管 2017年部分经济指标未达到年初预期目标,但总体情况执行良好,同意代表们的审议意见。
对于县发展和改革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提出的2018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主要预期目标,经各代表团充分讨论,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会议审查认为:符合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18年年会精神,符合我县发展实际。提出的工作思路,与完成2018年预期目标任务的实现措施相一致,计划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提交的报告。
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乡镇人民政府、县属部门,要认真根据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18年年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 “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信念和决心,再接再厉、乘势而上,更快一步跟上新区建设步伐,更进一步在“四个舟山”建设上发力,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经济指标和重大、重点投资计划地圆满完成。县人民政府及其发展和改革局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管问责,强化执行落实,确保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计划指标完成的法定严肃性。
二、关于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批准数。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0亿元,为上年可比口径的111.0%;按照现行体制计算(两税返还、中央省市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收入),全县可用财力预算数为23.63亿元。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60亿元,与上年持平。剔除地方政府债券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8%。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2.27亿元,为上年的102.5%;转移支付0.52亿元。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79亿元,为上年的91.1%。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15亿元,为上年的93.6%;安排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8亿元,为上年的94.1%。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0万元,为上年的104.8%;安排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0万元,为上年的104.8%。
(二)预算执行数: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0%,为上年可比口径的111.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上级税收返还1.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1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亿元,调入资金0.14亿元),我县的可用财力预计为25.14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为上年的102.0%。因上解省级支出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需要支出0.14亿元。故支出合计为24.22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0.92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亿元(其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因省下达2.5亿元专项债券和洋山港四期土地出让收入1.46亿元的影响,批准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支分别调整为3.73亿元和6.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为上年的168.4%;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17亿元,结转资金0.16亿元,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预计6.57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为上年的204.3%。收支相抵,全县政府基金预算收支结余0.32亿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2%,为上年的98.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为上年的91.8%。截止2017年年末,社保基金结余3.72亿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为上年的105.9%。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为上年的105.9%。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三)重点支出完成情况:2017年我县重点支出主要体现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等八大方面。其中教育方面支出2.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亿元;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亿元;以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城乡社区支出1.35亿元;以“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的农林水支出7.23亿元。
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经会议审查认为,2017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税务部门认真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所通过的目标任务,以加快发展蓝色海洋经济,精心打造特色美丽海岛为主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对我县税收的影响,在依法加强税源拓展和征管力度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努力增加我县可用财力。并强化预算职能,盘活存量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应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将举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努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为发展经济,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实现全县财政资金收支平衡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当年收支实现平衡,略有结余。
但是,由于我县税收结构的“特殊性”,税收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依然突出,加上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减收效应进一步显现;一些部门预算执行不快,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同时一些部门将历年结余的专项资金滞留在本部门,有违于《预算法》的规定。县政府应认真对待,依法理财,并在深化改革中予以解决。
三、关于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18年年会精神,县人民政府从“收入积极稳妥,支出有保有压,综合考虑刚性支出需求”的现实出发,按照“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遵循“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精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提出2018年预算草案:
(一)拟安排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为上年的108.0%;按照现行体制计算(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4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9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8亿元),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期25.27亿元。
拟安排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0亿元,为上年的104.7%;加上预计上解省级支出0.07亿元,支出合计为25.27亿元。
(二)拟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上级转移支付0.16亿元,结转资金0.2亿元),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预期4.1亿元。
拟安排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亿元,扣除2017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2.5亿元转贷收入,为上年的109.3%。
(三)拟安排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亿元,为上年的104.4%。
拟安排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18亿元,为上年的106.8%。截至2018年底,预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3.79亿元。
(四)拟安排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为上年的129.0%。
拟安排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0万元,为上年的129.0%。
(五)关于政府债务。2017年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18.71亿元(其中一般性债务16.21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2018年将继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计划向省财政厅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5亿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期为22.21亿元(一般债务19.71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
债务限额由省财政厅根据我县综合债务率情况下达,现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均在债务限额管理范围内。
偿债资金来源:一般债务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专项债务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逐年分期按计划归还。
(六)关于2018年重点审查的三个部门预算审查意见。根据《预算法》和省、市人大对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的要求,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依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旅游委员会三个部门2018年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
代表们认为,县财政局依据三个部门履行职能和担负的任务,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需求及轻重缓急的支出原则,采取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方法而编制的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符合我县三个部门的实际情况,预算草案基本可行。体现了财政资金分配和预算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对确保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代表们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旅游委员会三个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目标、任务,要切实负起财政资金的管理责任,加强关联项目的统筹和资金整合,杜绝“各自为政”“大手大脚”“多头投入”的现象。对计划安排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实施,取得实效。县审计局要跟踪监督三个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县人大财经委员会财政预算专题审查意见
县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经会议审查,符合《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我县实际相符。预算草案贯彻了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18年年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确保了我县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和建设特色美丽海岛的需要。提出的财政预算实施措施是适当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
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同意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报告。
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2018年,是全县各级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更是全县上下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力争在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点课题上实现突破性进展的关键一年。为此,县人民政府及其乡镇人民政府、县属部门,尤其是财政税务部门,在面临新形势,面对新任务中,以奋力推进“六个浙江”和“四个舟山”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和建设特色美丽海岛”的工作目标,在认真做好民生改善、支农惠农工作,打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支持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同时,统筹兼顾,确保重点。
一是在收支政策上,既要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防止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又要继续严控新增专项资金项目,切实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更要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海岛建设的深化、提升工程,重点支持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是在具体工作举措上,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要依法对部门历年专项结余资金进行处置,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改革方向,依托区位优势和政策辐射效应,充分发挥部门、乡镇的职能优势,提高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积极性,广聚税源;并将财政支持经济工作的职能,在涵养产业税源,夯实税源基础上发挥积极有效的引导作用。
县人民政府及其乡镇人民政府、县属部门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要依法理财,严肃财政纪律;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为圆满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更快一步更进一步而努力奋斗!
(提交2018年1月19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专题审查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