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人大代表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是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在本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本着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到本次会议规定的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9件。其中属于经济发展方面的27件,基础设施方面的17件,科教文卫方面的8件,社会保障方面的9件,其他方面的28件。会议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8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将这89件议案作为建议,交由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其中金峰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村级经济发展的议案》(第1号),王世权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打造东部乡镇美丽海岛升级版的议案》(第35号)和张碧君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绿色生态渔业 打造蓝海牧场示范区的议案》(第63号),乌海鸣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建设“东海五渔村”4A级全域景区的议案》(第49号),叶海章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助推洋山旅游发展的议案》(第41号),葛德成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金平地区综合开发利用拓展花园微城建设新空间的议案》(第8号)和平腰红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金平新型渔农村建设的议案》(第31号),王陆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我县近海作业渔船生产海域使用的建议》(第74号),魏东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健康战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第58号),洪水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渔家民宿理性投资,确保嵊泗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议案》(第53号),刘芬、杨玉斌、郑晓芬等3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全民行动,加快推进垃圾“三化四分”的建议》(第76号、第71号、第29号),邵伟燕、金玲、洪水萍、王海平等4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黑车”整治,净化县域旅游环境的建议》(第83号、第81号、第51号、第6号)等十件列为大会重要建议,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直接办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期间收到的18件建议、批评与意见,会后一并将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各承办单位要本着对全县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18年年会的总体要求和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扎扎实实办理、认认真真落实,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