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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补选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6 点击量:489

(2018年5月30日嵊泗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53名,第二次会议闭会以来,实有代表152名,缺额1名。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邬飞舟、林良宏两位同志因工作调动请求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县人大常委会已接受辞职并作出相关决议,其代表资格终止。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50名,缺额3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对部分缺额代表进行补选,同意在黄龙乡南港选区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名、花鸟乡灯塔选区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名。有关选区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严格依法办事,确保代表补选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