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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嵊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量:535

(2018年6月29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奇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张小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2017年财政决算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嵊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