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其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在办理中做到领导重视、责任夯实、机制健全、程序完善,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县政府办理的107件建议意见已全部答复完毕,建议意见办结率和满意度均高于去年。对此,会议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过程中仍存在着亟待改进和提高地方,如个别承办部门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依旧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缺乏深入细致研究,对代表真实意图了解不够;一些具体承办科室和人员对办理程序及业务不熟,与代表沟通协调不到位等。对此,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深化认识,确保责任到位
县政府及其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尽心尽力尽责办理好代表建议。同时,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建议办理进度、办理质量等情况,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促使相关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解决。
二、坚持沟通协调,确保工作到位
各承办单位要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把与代表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做到办前了解代表意图,掌握相关情况,征求意见;办中主动协商沟通,共商解决办法,自觉接受监督;办后再次征求意见,检验办理效果,从而克服办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推进办理工作。对暂时没有条件办理的建议,要及时向代表作出说明和解释,切实杜绝“文来文往”的现象,提高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让代表真正满意。
三、坚持注重实际,确保成效到位
县政府办和县督考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进展情况的跟踪、检查、督办、反馈,促使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切实解决个别承办单位办理方式方法简单,答复函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代表比较关注但久拖不决的问题,要专项督促,跟踪办理,要突出抓好不满意件的二次办理,对代表提出的现实、紧迫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强化工作举措,作出实质性回应。通过加强对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开展“回头看”行动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