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00件,同比下降15.97%;办结944件,同比下降13.24%;同期结案率104.59%,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
一、忠诚履行司法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护航平安嵊泗建设作为重要使命,新收刑事案件54件(其中刑事自诉案件1件),审结56件,同比分别下降29.87%和23.29%,判处被告人67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盗窃、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23件。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经营等案件4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有效践行法治反腐,审结受贿案件1件。切实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审结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贩卖毒品等案件16件。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着力修复民事关系,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464件,审结480件,同比分别下降0.64%和0.62%。遵循调解优先原则,一审民事可调撤率为65.29%,同比增加6.45个百分点。重点关注保障涉民生类案件,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健康权等纠纷案件48件。依法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倡导诚信社会建设,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纠纷案件187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21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4 389.81元;受理司法救助审查案件5件,准予救助4件,发放救助金72 521.41元。
公正解决行政争议。新收行政案件11件,收案数与去年基本持平,注重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行使诉权,6件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被裁定不予立案,审结3件。严格把握合法性原则,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3件,准予执行11件,撤回申请2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案涉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有效解决了“告官不见官”问题。积极构建行政案件调解工作新机制,与政府机关共同设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着力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内外联动综合破解执行难题。注重立审执兼顾,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新收执行案件313件,执结339件,同比分别减少31.06%和26.14%;执行到位总金额9 252.43万元,同比上升156%。制作《嵊泗法院执行流程节点控制表》《嵊泗法院未结执行案件形势分析图》,建立“每周一执行例会制度”,逐案听取、分析每周所有存案的执行进展情况并予以部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案件的37个办理节点进行动态监控。加大执行威慑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1人次,限制消费433人次,布控被执行人84人次。实施网络拍卖15件,拍卖成交12件,成交金额1 533万元。对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定制“限消”彩铃,首批共计54个被执行人的93个移动电话号码被强制定制。截至12月底,我院反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效的四个核心指标均顺利达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7.33%,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100%,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95.03%,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
二、强化司法责任担当,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县域大局稳定。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为全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治”试点等工作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就案件审理执行中的一些问题,向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反映》《要情专报》5期。集中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排摸信访积案共计8件,通过领导包案、下访接访、司法救助、依法处置等方式,共办结信访积案7件,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率87.5%。做好全国“两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期间涉诉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敏感时期社会稳定。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县域内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在依法保护当事人权利的前提下,对民营企业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妥善审理涉及省市重点工程马迹山三期建设的民事案件,为重点工程项目起到司法保障作用。加强府院联动等破产审判机制建设,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1件、破产清算案件1件,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拓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牵头落实“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在全县运行推广工作,全县注册在线调解员30人,登记纠纷124件,调解成功123件。完善诉调衔接机制,降低纠纷成讼比例,诉前引导调解59件,调解成功56件;诉讼中委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纠纷14件;依法对30件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诉调衔接率为18.02%。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规制民间借贷行为,首批公布职业放贷人共计9名。
三、坚定司法改革步伐,深入推进改革创新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完成员额法官转换晋级和入额遴选工作;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已经报省高院审批。健全新型审判执行团队运行机制,建立由员额法官领衔的审判执行团队,分别负责办理诉讼、立案调解、速裁审判和执行案件,充分发挥员额法官作用,提高办案团队整体办案水平。
推进各项审判改革。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庭审质证认证,规范出庭作证程序,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4人次。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简案审判效率,适用刑事快速审理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3件,平均审理天数6.9天。当庭宣判案件26件,占刑事开庭案件总数的47.3%。加强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把家事审判重点放在家庭亲情关系的修复上,采用“婚姻冷静期”等措施,避免冲动离婚。共受理离婚案件40件,结案36件,其中调解结案20件,调解后撤诉4件,判决12件。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隐私,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出具《离婚证明书》共计10份。
积极打造智慧法院。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实现移动在线立案、电子送达等服务功能,已有47件案件通过“微法院”平台立案。继续实施海岛诉讼服务一体化建设,运用网络远程审判系统减少海岛当事人诉累,共有6件案件通过视频进行远程审理。探索应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出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流程操作办法(试行)》,采取同步扫描方式,实现案件卷宗随时电子化。
四、优化为民便民举措,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完善“三大机制”建设,优化诉讼服务功能,提高诉讼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诉讼渠道,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当场予以立案。全面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通过网上立案平台立案194件,办理跨域立案4件,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揭牌成立旅游巡回审判点,按照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的原则,及时高效地解决旅游纠纷,切实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县旅游示范区建设。
深化“法官服务社区”工作。积极推动“无讼岛无讼社区” 创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重新调整法官服务社区名单,加强与基层社区、调解组织的联系和业务指导,为基层组织化解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努力将纠纷化解于萌芽阶段,法院干警共计走访社区146人次,提供咨询及指导意见共计200余次。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党员干警积极参加“社区共创”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放典型案例汇编《以案说法(2017年版)》。挑选业务骨干组成普法团队,为机关团体、社区学校等开设专题法治讲座16次。
拓展司法公开机制建设。狠抓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活动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21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12件次。实现新闻发布、公众开放日工作常态化,召开执行工作新闻通报会2次,及时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参与旁听庭审共计300余人次。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强化法院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情况”。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规范年”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发挥党支部的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十九大精神宣传月活动,通过“一把手”上党课、主题研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贯彻。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有效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为审判综合工作提供了政治保障。
夯实廉洁作风教育。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在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纠正“四风”专项行动,通过“三张清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在全院深入开展“5・20”思廉倡廉系列教育、“宣监察法 扬清廉风”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司法底线。
狠抓司法能力提升。强化干警实务培训,围绕我院典型案件及全县热点法律问题组织“审判业务研讨”4次,营造学习钻研的浓厚氛围。开设“法官讲坛”12期21讲,通过员额法官集中讲学的方式促进法官主动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审判管理,组织开展案件专项自查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等活动,对自查发现的执行不力、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共计开展质效短板数据检查通报4次,进一步增强干警司法规范化意识。
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审判质量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完善,攻坚破难的力度尚不容有丝毫松懈;三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需不断完善,“无讼岛无讼社区”创建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大力加强政治建设、规范化建设、智能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我县加快蓝色海洋经济和特色美丽海岛提质增效步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固本强基,提升政治建设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新时代法院党建工作质量。
二是勇于担当,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服务主动性,全力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县推进港口开放合作、提升旅游产业品质、加强渔业绿色发展等中心工作,通过司法服务保障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法治嵊泗建设。
三是锐意进取,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围绕平安嵊泗建设,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汇聚各方合力,着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和长效机制,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攻坚克难,提升改革创新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勇当改革创新的司法排头兵,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深化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深化“无讼岛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把案件数量降下去、把办案质量提上来,促进海岛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凝心聚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加强全面从严治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大力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坚持严管厚爱,推动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履职、砥砺奋进,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我县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