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1 点击量:978

    2018年,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依据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来,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创新工作方法,深化工作思路,强化会前调研,全面开展了对我县经济运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监督工作,监督内容更加具体、监督过程更加全面、监督效果更加明显,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向全体代表报告如下:

 

2018年主要工作

 

    一、围绕发展大局,加强经济运行、计划执行监督力度

    2018年,面对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结合例会审议要求,我们先后深入全县7个乡镇和十多个县属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运用视察、听取汇报、座谈等方式,对我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展开综合调研,切实强化监督力度。

    一是从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实事项目推进进度着手,紧紧围绕“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生态立县”总战略,把项目建设的有效投资作为我县经济发展的“助力剂”和着力点,高度关注渔业稳定、企业优惠政策的实施,引资环境的提升和服务能力的提高,确保我县经济发展的增长。同时,密切关注“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和“离岛·十里金滩特色小镇”项目的打造,把它作为“特色美丽海岛”建设,提升旅游经济发展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依法予以监督。

    二是认真依法做好“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初审工作。“十三五”规划事关我县发展大计。但在实施和执行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和我县的发展实际,出现了新的情况和新问题,显露出我县“港、景、渔”三大领域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相关指标和目标任务需要及时调整。为此,我们广泛倾听、征求意见,把深入调研的成果作为我们分析评估、调整的依据,提出了“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初审意见,为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批准我县“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的调整奠定了基础。

    三是以民生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了我县渔业体制运行情况、乡村民宿发展现状、渔业转型升级、提升气象为民服务等相关课题的调研。为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掌握、了解我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切实开展依法监督提供了事实根据。

    二、强化预算审查,切实将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委印发的《关于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我们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举措新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职能要求,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权的深化。为此,我们在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会前”初审和“会中”审查工作的基础上,率先开展了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尝试工作。

    (一)在2017年建立“专家顾问组”的基础上,由2018年5月份在全县8个代表团中,依据《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规定要求,组建了财经“专业”代表小组,专题参与预算决算的意见征求和初步审查工作(包括对部门预算决算的初步审查),使意见征求更广泛、意见建议更集中;切实改变了由原来人大财经委“独家”初审的局面。

    (二)对县住建局、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旅委3个部门的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进行了重点审查。财经委“专家顾问组”及“专业”代表小组认真梳理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提出了加强目标任务完成与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意见。

    (三)率先对县经信局、县教育局的专项资金决算情况,由“专家顾问组”组成二个小组分别进行“会审”,并在县审计局的协助下,对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并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首次对2017年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程。为首次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收缴历年结余资金,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五)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2008—2017年嵊泗县“再造绿岛”工程十年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通过对实际投入资金与实际使用效果和存在问题的剖析,试图从具体个案中学习与寻求专业绩效评估的绩效审查监督的机理,为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实施绩效监管奠定实践的基础。

    三、重学习练内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法定的监督内容也随之在新时期提出了新的职责要求,且越来越细化,越来越规范,这就对我们财经委全体组成人员在政治、业务等方面的内在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首要原则;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到工作之中。

    一是坚持通过各种方式的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和统一我们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的认识,也深深地体会到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二是继续深化对《预算法》《监督法》《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弄懂弄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重要保证,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客观需要。

    三是从工作中学习。一方面我们坚持在工作中向财政、审计专业人员学习请教,提高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切实点,弄懂法律法规与具体工作的内在联系,不断提高理论与实践的能力。同时,又组织财经“专业”代表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共同提高履职能力,确保履职水平的提升。

    一年以来,我们在认真做好本委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相关调研、视察工作,认真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但在工作实践中,如何进一步把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代表对我们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探索,进一步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完善提高。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县人大财经委将在县人大常委会带领下,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深化财政监督,提升工作实绩,服务发展大局,助推转型升级,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职责。

    一、财政预算监督工作

    (一)做好县人代会审议《关于嵊泗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以及上会部门预算相关工作,并做好2019年年初人代会会前的预算初审工作。

    (二)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会前初审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监督工作

    (一)做好县人代会审议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调研、初审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常委会审议全县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实事工程的会前初审及实施情况的视察检查工作。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初审等相关工作。

    (四)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相关专题调研。

    三、做好日常工作

    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布置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调研和视察工作;协助相关室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代表视察工作。

    四、自身建设

    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密切与代表之间、上级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财经委的沟通联系,结合经济工作重点热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主题,积极发挥代表在经济监督和财政监督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互动,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重点关注、深入调研,提升监督的及时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