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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关于县养殖海域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8 点击量:575

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杜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养殖海域环境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养殖海域环境整治工作,并结合实际,先行先试,通过抓污染源头、抓违规养殖、借鉴先进经验、谋求技术创新,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推进养殖海域整治、探索海域养殖管理新方式、加大科技投入与创新,全县养殖海域环境整治初见成效。同时,在整治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环境污染治理效果欠佳、规范化养殖管理进程有待加快、配套政策法规有待健全等。为此,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嵊泗县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7—2030)》编制要求,认真研究和出台我县海域的功能定位,及时制定养殖规划,明确养殖海域位置,理清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功能定位,并及时清理禁养区内的水产养殖。二是要探索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和完善《养殖海域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养殖海域管理、流转、使用、进入、退出等机制,进一步规范养殖海域管理模式。

    二、夯实责任落实,强化养殖海域监管。一是要建立养殖管理和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县、乡、村各级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养殖海域的生产、使用、流转、进入、退出等行为,确保养殖活动有序、可控、可持续发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互通信息,着力构建全方位联合执法体系,要严力打击和取缔破坏养殖环境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三、加强科技投入,提升治理管理水平。一是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的联系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不断改进影响我县养殖环境的技术和人才短缺问题,不断提升我县养殖环境治理的技术短板。二是探索建立养殖大数据平台,把涉及养殖产业的有关数据导入平台,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对养殖海域,船只动态、养殖密度、生产情况、养殖行为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养殖产业有序、规范。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9年9月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