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7月3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奇辉和县审计局局长张小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认为,2018年,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面对我县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遵循“划清边线、理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勇于创新,为壮大我县地方可用财力,确保财政资金收支平衡,保障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同时,县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拓展审计深度和广度,揭示了预决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完善意见,为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决定批准嵊泗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并就决算和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县政府在扎实开展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做好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和完善“花钱问效问责”机制,努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对乡镇、部门预算和预算编制工作,尤其是乡镇、部门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要同贯彻落实县委方针政策、年初目标任务和本乡镇、部门年度工作的圆满完成相结合,把好未经“前期准备”的项目关,切实强化乡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县政府在坚持依法理财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已出台的财政政策的跟踪落实;合理划分县乡两级财政的权责关系,重点在化解乡镇财政收支矛盾,激活乡镇经济发展活力上给予支持。
四、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落实的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情况,继续加强对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助推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
五、县政府要认真做好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建立相关长效制度和措施。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19年9月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