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虞曙红带队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关于流浪犬整治情况的工作汇报。针对当前犬类管理工作存在的安置场所不固定、专项管理资金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难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操作经验,对《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款涉及的责任主体、收费标准、处罚力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表示,我县居民饲养犬只越来越多,环境污染、扰民等问题日渐突出。加之城市养犬管理涉及到综合执法、公安等众多部门,职责相互交叉。因此,犬类整治管控工作一直推进缓慢,即将出台的《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将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工作,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促进城市更加文明、和谐与稳定。对会议中提出的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梳理并上报,使养犬管理条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