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有关机构撤销、更名的决定(草案)。
2、人事任免事项暨宪法宣誓仪式。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
4、审议通过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二、会议参加对象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请假。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县人民政府负责人;
2、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3、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
4、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上午8:30。
2、会议地点:县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
3、请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会议。
4、请组织部将干部任免材料一式27份,于3月6日下午下班前送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