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精神和《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及工作机构设置调整等相关事项的批复》(嵊编〔2020〕1号),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设立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撤销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