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嵊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7 点击量:1624

 2020118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嵊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嵊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2019年年会及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力推进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8.3%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来源预计32.5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94亿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49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9亿元,完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调整预算的102.7%,增长7.6%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38亿元(其中:上解省级支出0.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亿元,地区间援助支出0.08亿元),支出合计31.67亿元。  

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0.9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9亿元,完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调整预算的100.0%,增长163.3%,主要原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来源预计6.68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1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37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12亿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6亿元,完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调整预算的98.8%,增长147.3%  

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0.12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增长20.0%。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增长14.0%。截止2019年年末,社保基金结余3.4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5.0%,减少30.7%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减少34.0%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20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0万元),支出合计420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总体情况。  

经省人大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22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债务限额控制政府债务,截止2019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8.71亿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其中2019年新增债券5.0亿元、再融资债券1.0亿元(用于置换2012年到期债券)。  

(六)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县政府认真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是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无隐性债务,债务率低于警戒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总体良好,债务规模安全可控。通过全面加强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2019年向省财政厅争取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重点保障我县交通基础设施、污水处理、海水淡化、特色小镇、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等项目建设,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的保障能力。强化精准扶贫资金保障,全面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的决策部署。2019年全县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255万元,筹措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755万元。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全县节能环保支出0.68亿元,成功入围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县,省级财政每年补助2000万元,连续支持4年;安排绿化美化专项资金1200万元,推进“再造绿岛、芳华嵊泗”建设,提升岛城颜值;安排资金2350万元,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垃圾外运,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  

二是培育经济发展动能,推进产业改造提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及政策倾斜。2019年安排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30万元,用于扶持、奖励小微企业加大区域品牌建设、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电商发展等项目,促进我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全县共计减免各类税费2.26亿元。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与省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3亿元再担保协议,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修订《嵊泗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规范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流程,2019年共转贷12273万元、信用担保1810万元。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2019年安排风景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全域旅游创建、旅游品质等软硬件提质,推动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三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突出公共财政导向,统筹安排财力,保障好政府实事项目实施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2019年,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7.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13亿元,重点支持A级景区和景区村庄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公共安全支出1.47亿元,增长1.9%;积极支持“平安嵊泗”“扫黑除恶”、不断深化“全域夜不闭户”“全域无毒”品质创建;教育支出2.77亿元,增长8.3%,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美丽校园、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和中小学专用教室提升等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7亿元,增长1.7%,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化体育事业,举办女子国际自行车赛、划骑跑等重要赛事,推进文旅产业融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亿元,增长2.4%。支持社会就业创业,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有力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卫生健康支出2.27亿元,增长11.3%。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造“健康嵊泗”升级版。  

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推进精细管理。2018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获财政部嘉奖,位列全国县级(县级市、旗)第91名。推进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全面实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出台《嵊泗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和《嵊泗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实拨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投入使用非税收缴公共支付自助机,实现支付宝、刷卡自助收缴。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纳入改革试点。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提出2019-2022年的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积极稳步推进医共体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医共体改革中涉及财务核算、财政保障的实施建议,制定出台《嵊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细则》。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2018年度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企业五定方案为基础,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资产确权,对部分企业进行改制和股权划转。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管控,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上一年度县级部门预算专项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县级部门40个,项目120个,财政资金1.18亿元。并在自评的基础上,选出13个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共涉及12个单位,金额1285万元。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涉及部门38个,项目数122个,申报财政资金1.35亿元,覆盖面达100%。做好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2019年开展2期公款竞争性存放,共计资金3.1亿元。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做好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和结算工作。推进乡镇规范化财政所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我县7个乡镇财政办均被评为省级规范化财政所(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合理编制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防止隐性债务。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流程,严格资金拨付,控制项目超概等行为。着力构建政府采购政策体系,深化政采云平台应用,积极推广“全省一张网”。稳妥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贯通工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国家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强,中长期支出压力较大,财政紧平衡成为新常态;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和民生事业资金保障矛盾十分突出;深化财政改革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全面推进。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结合对2020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并参考上年度执行情况,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财税改革的总体要求,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四个舟山”建设,坚持“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生态立县”总战略,为全力推进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夺取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的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拟安排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亿元,增长8.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期28.4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亿元,使用结转资金0.92亿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1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8亿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13亿元。  

拟安排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亿元,减少12.5%,剔除2019年当年新增债券5.0亿元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4.8%加上预计转移性支出1.92亿元(其中:上解省级支出0.4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支出合计28.42亿元。  

收支相抵,实现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拟安排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9亿元,减少40.4%,主要受土地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