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7 点击量:1575

2020120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志刚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实现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双优共进,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全力推进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及海岛县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