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
2021年8月23日,经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2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 任:周振海
主持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研究室。
副主任:虞曙红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李锡年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代表工作和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旅游、民宗、侨务、外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代表工作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潘浙海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法制、监察、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员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金 峰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计划、财政、国资、审计、工业、商贸、交通、渔农业与渔农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财政经济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渔农业与渔农村委员会、渔农业与渔农村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杨玉斌
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民政、应急管理、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群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