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6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切实做好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中共嵊泗县委关于转发<中共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嵊委发〔2021〕16号)、《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换届选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实施宪法、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总体要求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73名。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76名,其中菜园镇71名,嵊山镇55名,洋山镇57名,五龙乡48名,黄龙乡50名,枸杞乡53名,花鸟乡42名。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别由县、乡(镇)选举委员会依法分配到各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代表选举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12月13日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按照中央和省、市对继续优化代表结构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代表构成中要保证工人、渔农民占45%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占25%左右,党政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24%;中共党员占65%左右,非中共党员占35%左右(民主党派人士应占一定比例);妇女代表占24%以上。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渔农民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上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也有所提高,连任代表人选原则上要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同时当选代表能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代表选举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文件精神,确保选举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选举机构及其职责
县乡两级依法成立选举委员会,在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属部门选区设立选举办事处,作为县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办理选举事务,依法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为选民依法参加选举提供各项服务。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除负责办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具体事务外,还应切实加强对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联系、指导和检查。
四、具体任务和安排
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各阶段任务和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1、选举的准备阶段(9月20日前)。成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日程安排和宣传教育方案,起草各类文件、报告和有关材料。党委组织部门组织摸排优秀代表资源。各乡镇、县属单位的选举工作和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要根据县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制定。乡(镇)选举委员会、县属单位选举办事处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辖区内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由乡(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办理。
2、选区划分和动员部署阶段(9月21日至9月29日)。掌握选民情况,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划分选区,结合选区划分制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把应选的代表名额下达到选区。选区划分应充分考虑每一个选区只能选举产生1—3名代表,不同选区之间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该大体相等,有利于当选代表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确保符合代表构成要求的优秀代表资源人选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以及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代表联系选民,为选足选好代表奠定基础。选区划分后,各乡镇、县属单位应及时召开动员会,组织培训骨干,公布选举委员会各项决定,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公告选区划分结果。
3、选民登记阶段(9月30日至11月13日)。公布选民登记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选民核登,开展宣传咨询,公布选民名单,并在适当时机颁发选民证等。本次选举使用全省统一的选民登记信息系统,选民登记按“三进三出”方法进行,新满18周岁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即公元2003年12月13日24时以前出生的公民。选民登记工作的联系衔接由乡(镇)选举委员会、县属单位选举办事处统一进行,防止错登、重登和漏登。11月13日前公布选民名单,由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同时分别公告。
4、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1月14日至12月6日)。开展阶段性工作培训,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提名和推荐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代表候选人,各选区选民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等。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并能保证在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中有可选择的充足资源。候选人协商必须严格按照优化代表结构素质的要求进行,可以按结构要求有重点地引导协商,也可以按构成的类型进行分类协商,根据党委组织的联审结果和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1月28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6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初步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由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同时分别公告。
5、投票选举阶段(12月7日至12月13日)。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设立投票站(有条件的地方安排选举大会)和秘密写票处,组织投票选举,进行集中计票,宣布选举结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发放代表当选证等。投票形式要根据当地社会现状确定,以投票站为主,辅之以确实需要的流动票箱。每只流动票箱须有3人以上(含2名以上监票人员)管理,确保选举公正、公平。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民名单补正情况在选举日的前2日公布。监票、计票人员由选区的各选民小组推选,选举领导小组或选举委员会统一安排。当选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由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同时分别公告。
6、代表资格审查和选举工作小结(12月14日至12月底)。代表选举工作结束后,由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审查机构对选举产生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认代表资格是否有效,在新一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乡(镇)选举委员会、县属单位选举办事处统计选举数据,总结选举情况,做好选举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向县级选举委员会报送选举工作总结及有关资料、表册。县选举委员会汇总选举工作情况,作出总结报告,并做好有关选举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县属部门要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做到职责明确、主动担当,并集中力量和精力做好相关工作。各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办事处要深入实际,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对各选区加强分类指导,保证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各选区、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各项工作,做到换届选举与生产、工作、教学等兼顾。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及时掌握选民的思想动向,对有模糊认识与疑虑的,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关重大政策问题及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选举委员会(选举办事处)请示报告。对破坏选举的人和事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及时作出处理,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选举委员会、各选举办事处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照此方案具体制定。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