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8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奇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张小飞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嵊泗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全县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财政决算进行了认真审查。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嵊泗县2020年财政决算。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