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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1 点击量:1060

(2021年6月28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所作的《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各乡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标《纲要》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总体目标,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政府运行的各个环节,聚力法治为民,全面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体制等各项改革举措,在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工程,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过去五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重视程度在逐年提升,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短板和不足。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树牢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内涵和意义,按照法治中国和法治浙江的建设规划,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做到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严格依法履职。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决策的系统性和严谨性,强化统筹协调机制。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应实行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的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集体审议前必须要保证不少于规定的5个工作日合法性审核时间。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从县政府到乡镇、社区(村)面上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今年并制定出台了《嵊泗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但在制度贯彻落实和相关配套机制建立健全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要真正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督查力度,规范行政行为。要加强行政专项督察力度,严格执法程序,促进规范执法。要把牢“关键少数”,进一步完善乡镇、部门各项经费管理的制度规定,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公开透明性。要按照《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力度,促进乡镇和部门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公开程序应严格执行。

四、优化力量配备,加强法治保障。科学合理配备县乡两级法治力量,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配置应当与其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适应。加大执法保障力度,进一步解决一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不到位等问题,加大法律业务培训,使人员配备、业务能力水平、执法装备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相适应,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全面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1年10月1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