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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6 点击量:553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各项工作,着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着力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保障社会民生改善,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持续发展蓝色海洋经济,高效建设特色美丽海岛,为全面建成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1、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围绕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2、建立完善监察机关、司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改进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1、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发挥人大的职能

作用,推动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一打三整治”工作,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情况的报告。围绕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先导区建设,开展洋山区域开发建设和港航产业方面的视察调研,助推产业发展。

    2、关注美丽海岛建设,加强对县域规划编制的监督,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助推旅游特色小镇和东海五渔村、花鸟旅游示范岛建设。听取县政府关于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开展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视察和调研。

    3、深化重大事项、重点工程监督举措,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的视察。

    4、围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对《舟山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剿灭劣V类水代表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岛礁资源保护以及“再造绿岛”等工作的跟踪督查。

    5、强化对财政预决算全口径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的监督,开展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的整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6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6、继续关注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围绕省级卫生健康示范县创建,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菜篮子工程、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文化、宗教、外事等方面的视察检查。

    三、强化法律监督,不断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1、围绕依法治县这一主线,全面实施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督促政府落实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强化对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县人民法院半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半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县社会治安管理情况、行政诉讼法和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

    4、开展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的意见征求和立法调研工作,为上级人大立法做好服务。

    5、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6、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案件的来信来访,改进信访受理、督办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完善工作程序,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有关程序,切实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组织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五、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创新代表主题活动形式,着力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对代表的履职管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

    2、贯彻落实代表法和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举办代表培训班,促进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履行代表法定义务。

    3、畅通代表与选民沟通渠道,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以及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固定联系一定数量乡镇人大代表,逐步试点县乡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区选民。

    4、进一步发挥乡镇代表联络站的作用,利用述职、走访、接待等形式,加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互动,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5、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力度。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继续推动政府完善建议、意见网上办理机制,着力提高建议、意见办理的满意率和办结率。

    6、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组织,继续开展好代表履职交流和各项先进评选工作。做好省、市人大代表出席省、市人代会的有关履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市代表小组各项活动。

    7、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发动人大代表参与精准扶贫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六、加强联系指导,积极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全面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开好一年两次人代会,强化乡镇人大监督实效,推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2、加强县乡人大工作联动,召开乡镇人大工作例会,充分听取乡镇人大的意见建议,互相学习履职经验,不断提升全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完善人大机关和常委会专题学习和集中学法制度,用新的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实践,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法律、业务素质。

    2、加强对县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3、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完成《嵊泗县人大工作手册》的修订工作。

    4、加强和改进宣传报道工作,办好嵊泗人大会刊、微信公众号和人大网站,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大力宣传人大工作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典型经验和优秀事迹。

    5、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树立人大机关良好形象。

    6、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汇报衔接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借鉴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