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四个强省”和“四个舟山”建设、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高质量发展蓝色海洋经济和建设特色美丽海岛,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做好议决、监督和代表工作,为我县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更快一步更进一步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下:
一、围绕工作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1、进一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制度,研究出台相应的制度规范。
2、全面建立生态环境报告制度。
3、建立完善监察机关、司法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完善工作程序,依法做好人事任免
1、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规范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格任命程序,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依法履职的监督。
3、学习贯彻宪法宣誓制度新规定,修订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
三、改进监督方式,依法开展工作监督
1、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跟踪视察,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运行。
2、强化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听取和审议,推动预算审查工作的细化、深化和实质化。
3、深化对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洋山区域开发建设进程开展跟踪督查,推动县域经济增强发展后劲。
4、重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5、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对当前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县休闲渔业转型升级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跟踪督查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情况。
6、突出对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的监督推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代表票决的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专题视察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状况进行专题检查。
四、推动法治进程,依法行使法律监督
1、围绕依法治县这一主线,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强化对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调研,对《舟山市文明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4、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素养,组织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
5、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
6、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7、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案件的来信来访,改进信访督办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提升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出台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办法,深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议案和人大各室委对口督办议案制度,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
2、出台人大代表联络站考核办法,深化代表联络站工作,启动开展“示范站”建设,推动代表联络站提质升品。
3、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的量化指标。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实施乡镇一年两次人代会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5、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与代表的交流,适时推出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专题审查能力。
6、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和组织,组织开展好代表履职交流和各项先进评选工作,协助做好市代表小组各项活动。
7、组织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各级人代会的履职服务工作。
六、坚持与时俱进,做好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
1、围绕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加强对人大理论和制度的学习研究,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围绕常委会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加强主题策划、形式创新,活跃“嵊泗人大” 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人大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特色亮点。
七、聚焦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履职能力
1、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坚持人大机关每月学习和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发挥制度在提升常委会专业素养和工作活力中的促进作用。
3、围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议题选择、调查研究、审议发言和会议形式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
4、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进代表联络站联系代表和选民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5、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工作经验和办法,推动全县人大工作不断发展。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会议议题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安排(1月份)
1、讨论通过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2、审议准备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
3、初审2018年预算草案和上年执行情况。
4、审议通过准备提请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5、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表彰2017年度人大工作各项先进的决定。
7、讨论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意见征求稿)。
县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安排(3月份)
1、人事任免事项及宪法宣誓仪式。
2、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口联系部门。
3、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安排(5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安排(6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
3、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安排(8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安排(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安排(1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注: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会议研究,可适当增加例会次数和每次例会的议题。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分解
为确保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具体到各室委。请各室委根据任务分解,认真研究,及早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解如下:
一、办公室
责任领导:周振海 责任人:李杰
1、做好人大常委会各项办文、办会、办事的服务协调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
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与研究。做好“三会”和人大重要活动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会刊》、《嵊泗人大参阅》“嵊泗人大”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的整体水平。
3、进一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县人大报告制度,研究出台相应的制度规范。
4、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常委会学习会和机关学习制度,做好常委会及机关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
5、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推动我县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6、协调配合各专委、室委做好相关工作。
二、法制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潘浙海 责任人:栾建华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养老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二)视察检查
5、对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三)法律监督
6、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的意见征求和立法调研工作,为上级人大立法服务。
7、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三、代表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锡年 责任人:周晓龙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代表工作
2、出台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办法,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
3、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履职的量化指标。
4、出台人大代表联络站考核办法,深化代表联络站工作,启动开展“示范站”建设,推动代表联络站提质升品。
5、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实施乡镇一年两次人代会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6、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与代表的交流,适时推出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专题审查能力。
7、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组织开展好代表履职交流和各项先进评选工作,协助做好市代表小组各项活动。
8、组织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做好出席各级人代会的履职服务工作。
9、对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陈忠祥 责任人:王国平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督查检查
3、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状况进行专题检查,重点关注桶装水、海水淡化水水质状况。
4、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五、渔农业与渔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陈忠祥 责任人:陈国军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二)督查调研
2、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对当前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
3、跟踪督查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情况。
4、跟踪督查休闲渔业转型升级情况。
5、督查检查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六、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唐金吉、虞曙红 责任人:董海定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嵊泗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视察检查
8、对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视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