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把握新形势新使命,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更强举措,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力推进我县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和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夺取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全面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围绕上述工作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我县“十三五”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服务改革发展、更加注重回应社会关切、更加注重汇聚民心民力,依法全面有效履行法定职权,为推动海岛县域治理现代化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促进民主决策,依法做实人大决定工作
1、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完善操作细则。根据《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按照“议而必决、议而可决、议而备案”三种类型,提出今年需要申报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同时,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对政府提请的重大事项及时介入调研,提出意见,为常委会决定提供依据。
2、优化审议意见交办形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优化常委会审议意见反馈形式,采用清单式、条目式的附表格式,使常委会审议意见更加重点突出、一目了然。建立常委会审议意见对账销号制度。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完成情况,进行逐个对照、逐个销号,没有完成的,进行跟踪监督、跟踪落实,必要时可以作出决议决定要求限期落实。
3、关注海岛县域治理现代化,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础作用。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推进海岛县域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党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保障政府的决策及决策过程科学化、民主化,扩大民意支撑,推动海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规范任免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4、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认真组织好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各项工作,增强任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改进监督方式,增强人大监督刚性
5、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为关键,综合运用专项工作评议、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社会关注度高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强化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实行“三问一评”,即年初问计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的监督模式;强化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深化对乡镇人大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
四、把握监督重点,依法开展监督工作
6、推进依法治县和维护法制统一。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终期验收。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维护法制统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发挥“法律巡视”作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配合上级人大做好立法调研的意见征求和综合反馈工作。
7、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调研《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情况,跟踪监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经济稳健发展。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审议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报告并就有关内容进行询问。关注嵊泗县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加强对外交流工作,促进嵊泗更好地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县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报告,对嵊泗县海岛公园建设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全县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对当前嵊泗贻贝销售情况进行调研,关注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试点建设情况,推动传统渔业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全县数字经济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实体产业转型升级。
8、增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效。听取审议2019年县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等,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对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工作作出制度化安排。
9、助力特色美丽海岛建设。听取2019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2021—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的报告,对城镇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跟踪督查养殖海域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效果。
10、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的影响,听取审议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2020年度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检察院公益诉讼质效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听取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情况报告,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专题调研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和《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落实上级人大关于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工作部署。对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发挥人大优势,助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1、深化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一年不少于2次。邀请熟悉有关情况的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意见征求、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12、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落实代表联系群众机制,抓好代表联络站室提质升级工作,拓展代表联络站室的功能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联系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的主题实践活动,重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收集意见的处理工作,推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
13、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
从提出到办理、督办到落实等各个环节流程的监督,完善县政府领导牵头领办、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相关室委对口督办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成率。完善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工作,促进代表提高建议质量、承办单位提升办理实效。
14、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认真执行《嵊泗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范和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举办一期代表综合能力提升班。精心组织代表闭会期间各项活动,拓宽代表眼界,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及时补选缺额的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述职报告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好在嵊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六、强化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1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认真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县委指导意见5个方面20条规定作为人大工作的明确取向和重要内容,逐项作出具体安排,务求落地见效。落实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支持机关党组履行职责,保证县委重大决策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的落实。
16、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系统性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并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进党校、进行政学校,列为我县各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必修课。
17、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完善和丰富常委会学习方式,有计划地、针对性地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特点和优势,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专项工作报告的调研、初审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协助常委会提高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人大干部培养锻炼和交流,加快推进人大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18、强化人大宣传效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办好《嵊泗人大参阅》《调研与建议》、嵊泗人大网站和嵊泗人大微信公众号。落实宣传主体责任,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讲好人大故事,树创人大形象,为人大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总结提炼县乡人大工作创新经验,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
19、夯实根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六型”机关创建,夯
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行权的根基体系,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进常委会履职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制度规范的刚性约束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研之风,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完善和落实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0、密切上下左右联动。加强与省市人大的联系和对接,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协同,增强常委会的监督实效。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以督促落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指导乡镇人大加强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加强与上海市奉贤区、浙江省平湖市等长三角区域人大的来往和协作,走出去、请进来,增强常委会工作活力。
附件1: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会议议题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安排(3月份)
1、审议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设立、撤销、更名的决定(草案)。
2、人事任免事项暨宪法宣誓仪式。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
4、审议通过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安排(5月份)
1、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2、听取县政府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安排(6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安排(8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政府关于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质效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安排(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数字经济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安排(1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及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3、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政府关于2021—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的报告。
5、听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备注:
1、人事任免事项由主任会议根据提请作出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主任会议可适当增加例会次数和每次例会的议题;
3、各工委自选议题由各工委自行安排。
附件2: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分解
为确保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具体到各室委。请各室委根据任务分解,认真研究,及早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解如下:
一、办公室
责任领导:周振海 责任人:李 杰
1、进一步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提出年度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
2、建立常委会审议意见对账销号制度,跟踪问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将审议意见条目化、清单化。
3、优化机关运行机制,补齐工作短板,提高“三会”服务保障水平。
4、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综合文字起草水平。
5、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理论学习。
6、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7、做好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8、做好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二、研究室
责任领导:周振海 责任人:陈世军
1、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2、加强人大理论和人大制度研究,办好《嵊泗人大参阅》《调研与建议》等内部刊物。
3、研究总结我县人大工作经验,积极向上级人大报刊、杂志、网站、公众号等进行投稿,特别是做好今年省人大“与时俱进”奖和市人大工作创新奖的组稿投稿工作。
4、改进人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嵊泗人大”微信公众号和嵊泗人大网站的运营水平。
5、拟定实施人大常委会每月学习计划。
6、根据主任会议安排,承担重要的文字材料起草工作。
7、做好常委会领导报刊杂志和《浙江人大》杂志的征订工作。
8、加强与上级人大研究室和理论研究会的工作联系。
三、代表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锡年 责任人:周晓龙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0月)
(二)代表工作
2、举办一期代表综合能力提升班。
3、巩固发展人大代表联络站室成果,抓好代表联络站室提质升级工作,拓展代表联络站室的功能作用。
4、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5、及时做好市县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
6、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开展代表述职报告工作。
7、密切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8、强化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
9、执行《嵊泗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规范和保障代表活动经费。
10、对代表票决的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集中视察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潘浙海 责任人:李 峰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5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3、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质效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4、听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
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2月)
(二)工作评议
5、开展法官履职评议。
(三)执法检查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专项监督
7、落实上级人大关于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工作部署。
(五)法律监督
8、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9、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0、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的立法意见征求和综合反馈工作。
五、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唐金吉、金 峰 责任人:董海定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6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6月)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10月)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数字经济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10 月)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12月)
8、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12月)
9、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12月)
(二)跟踪监督
10、调研《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情况,并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调研指导
11、重点关注长三角人大“财经一体化”建设发展方向。
12、深化对乡镇人大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
六、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虞曙红 责任人:王国平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县政府关于2019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5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报告。(10月)
3、听取县政府关于2021—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情况的报告。(12月)
(二)视察检查
4、对城镇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
(三)跟踪督查
5、对养殖海域环境治理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七、渔农业与渔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唐金吉、金 峰 责任人:陈国军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县政府关于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8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二)专题调研
3、调研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4、调研当前嵊泗贻贝销售情况。
(三)跟踪督查
5、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李锡年 责任人:白晓耘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10月)
(二)视察检查
2、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3、对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三)专题调研
4、调研海岛公园建设规划编制情况。
5、调研全县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情况。
(四)跟踪督查
6、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九、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潘浙海 责任人:毛军海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情况的报告。(8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10月)
(二)执法检查
3、对《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专题调研
4、对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