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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

省人大来我县开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0 点击量:573

  3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巡视员汤达金、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李慧武等组成的调研组在市人大法工委领导的陪同下来我县开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何国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浙海,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农林水利围垦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旅游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国土和资源局、县安监局、县应急办等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和渔民代表参加了座谈。

    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何国忠关于我县气候特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现状、采取的措施以及防御重难点等情况的汇报,并围绕自媒体时代对虚假气象信息传播的法律责任,县级人民政府在气象灾害判断和应急方面的自主权,气象灾害保险赔付,精准、科学地预报气象信息,气象灾害预警解除的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后期维护、改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汤达金指出,气象灾害防御不仅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次调研收获很大,嵊泗在气象灾害判断和应对方面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草案也提出了很多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建议,回去后将认真研究基层提出的意见建议,使条例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更好地指导我省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在嵊期间,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嵊泗气象台站和气象监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