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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量:1108

5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雅芳带领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落实《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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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的方式,先后查看了大悲山灵音禅寺、福圆禅寺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询问了解宗教场所建设、管理、活动开展、《条例》宣传等情况,同时,还就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活动开展、场所改扩建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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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专题听取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情况、近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主要工作安排等汇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指出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有待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领域问题治理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深化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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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雅芳强调:一要在深学上下功夫,要大力宣传和解读《条例》,帮助社会,尤其是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等,深刻领会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要在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质量上下功夫,重点要在宗教团体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活动管理以及宗教财产管理上做细做深做实。三要在认真研究解决机构改革后宗教执法力量建设问题上下功夫,我县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划归统战部门,如何理顺与政府的关系,如何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发挥各职能部门合力作用,需要认真研究,拿出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