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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方龙等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量:925


县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5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龙、王松国、毛晓兰、卢敬昌、刘拥军、陈晶妮、杨

锴、吴燕、罗露、胡志俊、姚珍、黄海芬、曾惜璆等13名

同志为嵊泗县人民陪审员。

决定免去

毛王兰、俞圣、陈水雪、袁思远、刘志海、柴应真、郑爱

芬、刘雪芬、张立赟、戎汉刚、王雪芳、李跃芬、王琦等13名

同志的嵊泗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