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0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奇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国有企业狠抓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共同富裕,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助力,特别在疫情期间,国有企业为我县抗疫防疫工作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国有资产规模有所扩张,国有企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同时也表现出以下问题:一是负债越来越多。相较2018年,我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增加了29.49亿元,国有净资产仅增加了1.77亿元,同时县属国有控股以上企业负债总额相较2018年增加了25.71亿元,增加了133.42%。二是亏损越来越大。2022年全县国有控股以上企业合计亏损2.77亿元,而疫情影响较少的2021年,全年亏损也达到了2.36亿元。相较2018年全年亏损500.18万元增长了将近55倍,三家国投公司更是出现了全面亏损的情况。三是风险越来越高。截止2022年底,县属国有控股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值达到66.15%,从我县三家专业国投公司来看,旅投公司负债金额已经超过资产总额,而交投和城投也高达87.5%和77.3%。综合来看,我县企业国有资产质量明显下降,运行情况不容乐观。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国企的边界。国企承担了政府一部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发展责任,这是国有资本的社会属性责任的体现,也是国有资本的应尽义务。同时,作为企业来说,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也是国企的应尽义务。要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确保企业发展、社会效益两不误。
二、进一步厘清国有企业责权关系。部分国企承担了社会责任,造成财务成本大幅度上升,而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没有通过政府的相关措施予以弥补,造成企业负债率大幅上升,从而拉低了企业的融资能力水平,为企业后续发展带来很大隐患。需要政府在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制定方案,合理弥补这一部分政策性损失。
三、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防风险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项目审批和资金预算,健全投融资及风险管控各项制度,加强对企业融资资金管理和风险管控工作,提高防风险能力,确保不出现系统性风险,在改革中实现“优资产、防风险、提质效”的有机结合。
四、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我县人才引进制度,引进人才重点向企业、经济部门转移,同时进一步加大本土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从而提高我县国有企业的运营、监管水平。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