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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动态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31 点击量:603

2023年10月30日—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10月3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狄承勇,副主任傅雅芳、金峰、杜军、王燕、叶海章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宋晖,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碧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凌飞,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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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狄承勇,副主任傅雅芳、金峰、杜军、王燕、叶海章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宏,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碧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吕凌飞,县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县人大法制与监察司法委委员、县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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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狄承勇,副主任傅雅芳、金峰、杜军、王燕、叶海章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宋晖,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县人大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委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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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狄承勇主持。

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各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沈红芬为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牛艳红为嵊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荣晓娜为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燕燕为嵊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江韶立为嵊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决定免去童新祥的嵊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牛艳红的嵊泗县人民法院嵊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荣晓娜的嵊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张革的嵊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朱刚强的嵊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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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狄承勇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辞职和补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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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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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会议审查批准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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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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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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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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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开展了县检察院负责人履职评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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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还举行了会前学法,由嵊泗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卢后根就《浙江省消防条例》作专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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