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吕凌飞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一以贯之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创新能动履职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走好走稳海岛共富特色之路,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作出更大检察贡献。